绵阳市安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市安州区营商环境对标创新
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50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举措。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川办发〔2022〕68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70条创新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任务分解表》(WZ〔2022〕2246-1号)。绵阳市也印发了《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的通知》(绵营商发〔2022〕14号)。
按照国、省、市营商环境创新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区领导小组制定了《绵阳市安州区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任务清单》。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要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尽快明确工作思路;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细化工作举措,结合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各项创新工作原则上列入安州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任务,确保各项创新工作圆满完成。
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报送,广泛宣安州区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打造安州区营商环境特色亮点。现将《绵阳市安州区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任务清单;
2.区级相关部门名单。
绵阳市安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