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顺利实施《安州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0-2030)》,落实专项规划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专项规划文本。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本规划是安州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文本和图纸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四川省、绵阳市和安州区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二)保护规划
1.总体要求;
2.探测环境保护标准与范围;
3.探测环境保护;
4.气象设施保护。
(三)规划实施
1.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
2.监督检查;
3.保障措施。
(四)附则
1.本规划一经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2.本规划经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录:相关名词解释
说明书详见正文。
文件正文:http://www.anzhou.gov.cn/public/content/3043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