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解读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解读

来源: 区政府办发布时间:2020-06-22 15:02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接下来,我们从《社区矫正法》出台的目的、主要内容、亮点及意义方面来进行学习。

一、目的

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这些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促其在一个社会化、开放的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有利于化解消极因素,缓和社会矛盾,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社区矫正法》分为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63条。

三、八大亮点

亮点一:注重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参加社区服务、公益劳动修复包括被害人(社区)在内的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获得宽宥、谅解和接纳,减少“标签化”和社会排斥,营造良好的回归环境,实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立法目的。

亮点二:确立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大核心任务。《社区矫正法》第三条将教育矫正与帮困扶助两项任务合并,统一为“教育帮扶”,以“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方针。

亮点三: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方主体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在第四十条授权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通过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辅导、社会关系改善等专业化帮扶。

亮点四: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社区矫正法》总则第四条强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明确规定,社区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应当避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社区矫正机构须严格保密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和个人隐私。

亮点五: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的组织机构系首次出现在法律文件中,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由地方党政领导担任。

亮点六: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与推动信息共享。《社区矫正法》总则第五条规定“国家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依法进行信息共享”,此外,还就信息化核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等作出了专门规定,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亮点七: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与矫正方案个别化实施。犯罪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行为以及造成的危害结果各有差异,教育矫治需求的差异性体现了特殊预防所蕴含的刑罚个别化逻辑,要求处遇措施的程度及性质需根据矫正对象区别对待、类型化处理。在分类处遇的基础上,制定个别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根据矫正效果动态调整,才能保证处遇措施的有效性。

亮点八: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专章。《社区矫正法》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设立专章予以特别规定,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予以特殊保护,如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以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四、意义

《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正式出台,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领性主干法律依据的空白,在完善社区矫正法律规范体系的进程中迈出关键性一步,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参与、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