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1.需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60周岁从事种植、养殖、农机等为主业的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社员、家庭农场主、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复转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
2.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规模。
3.自愿接受政府安排的新型农民资格培训,积极参加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获得区政府或以上表彰的大户可直接认定为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