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0-04-28 10:5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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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斌等十一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安州城区场镇“鲜米粉”生产加工销售的市场监管的建议》(第13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州区“鲜米粉”已逐渐成为地方特色食品,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全区共有米粉生产企业3家,米粉经营单位169家。一直以来,我局对包括“鲜米粉”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收到建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对全区米粉生产、经营者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二是对米粉生产企业和分八个片区对米粉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59家经营企业发出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一、关于“米粉生产采购的大米品质差,使用发霉、腐烂大米及制种父本”的问题

严把食品原料购进关是企业食品安全的首要职责,通过我局日常检查以及各项专项检查,近几年来,在生产企业中未发现过上述问题。

二、关于“米粉生产使用非食用添加剂”的问题

在米粉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一直广为消费者高度关注,同时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而我区米粉生产采用的是传统工艺,品种有发酵米粉和非发酵米粉,配方简单原料单一,以大米为主要原料,辅以玉米淀粉或魔芋粉以增加韧性,在食用时不易断节,起稳定(俗称胶化)作用,再经粉碎后发酵或直接加热压制成型。通过我局经常性的对企业原料购进品种、来源及生产记录,对在社会上流传的米粉中含有“明矾”、“食用胶”等使用食品或非食品添加剂的问题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三、关于“生产企业环境卫生条件差”的情况

该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存在。由于我区米粉生产企业历史悠久,基本上都是从小作坊发展起来的,规模较小,存在硬件设施陈旧,生产加工不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加大对企业的整改要求,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较以前有所改善,但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仍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将此问题作为对米粉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治的重点,再次要求企业加大投入,改善生产环境条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比如规模相对较大的绵阳市安州区桂森缘米粉厂,现已在界牌镇工业园重新选址建厂,新建的加工厂完工后将完全具备食品规范生产的条件,预计在今年底投产。另外两家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正按照食品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改造,预计在本月底完成。

除以上工作外,我局还按照米粉行业的专项整治要求加大了对全区范围内的米粉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其食品原料购进、臊子加工、从业人员、“三防设施”、餐饮具的消洗、环境卫生等环节进行了整治和规范,发出监督意见书13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9份,让消费者吃得放心、满意。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19

(联系人:刘寰,联系电话:432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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