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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将采用“3+1+2”模式

来源: 四川日报发布时间:2022-06-28 14:2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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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今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此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任务中,深化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简称“新高考”)备受关注。根据《实施方案》,我省“新高考”将采用“3+1+2”模式,即3门统考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从全省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25年起,普通高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改革后,将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考科目考试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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