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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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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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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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2024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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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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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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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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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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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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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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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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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 1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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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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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荄宜昌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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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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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昌路中段农业银行对面小巷有人放锥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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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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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我是住在益昌路中段农业银行对面的小巷的一个住户,事情是这样的,安踏老板最近每天早上都会放两个锥桶在公共入口处,导致本就狭窄的入口因为他的个人便利更窄了(斜对面是他开的安踏二店)我每天早上都要骑三轮车出去,入口本就窄,两侧还停着车,导致视线盲区,出去都需要格外注意,避免碰到两侧停放车辆以及路面正常行驶车辆,现在又多了两个锥桶,我是真的注意力有限,哪天要真的没注意碾到了他的锥桶,他还要我赔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诚恳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帮我跟他们说一下,让他不要摆放锥桶了,路面摆放锥桶,虽不影响正常车辆通行,但影响我们住户出入及拐弯,好像个人也不能随意摆放锥桶在公共马路上吧,也不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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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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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人民政府关于锥桶问题的回复刘安:您好!您于2024年2月1日反映的“锥桶问题”已收悉。花荄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刻安排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及执法中队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我镇工作人员已对放置锥桶的商户进行了宣传解释,要求其规范摆放物品,防止发生阻碍通行的现象。后续我镇也将加强巡逻巡查,避免违规摆放问题发生。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花荄镇人民政府(0816-5061666)。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人民政府2024年2月4日
花荄镇 2024/2/6 1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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