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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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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 公安分局 张小良 信件编号: bm20211008001
写信人姓名: 刘** 联系电话: 136**
写信人性别: 写信时间: 2021/10/8 3:45:32
联系地址: 花城公馆
信件主题: 天网建设影响群众出行通道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公安局领导: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见谅!
至9月以来花荄城区陆续在建设天网三期项目,花城公馆小区外面的这一建筑施工,以及要安装的设备,完全阻挡小区业主的三轮车、摩托车出行通道,小区物业与施工方联系、协商后,说是区公安分局主管的建设项目,在这样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向您反映,我们也明白,城市的建设是为群众服务,方便老百姓出行,既然有伤害群众利益,影响老百姓出行,这样的城市建设有何意义,为什么不能挪一下位置,为什么非得要建在出行通道上,在规划、建设工程的时候不看看现场的实际情况,请多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一下,不要建在小区业主出行通道上,为把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秩序规范、文明,我们都是非常支持的。
恳请领导协调处理,实地查看,安装、建设天网设备,不要阻挡我们群众出行通道,给我们群众出行一份便利。
谢谢!
2021.10.8
回复内容:
刘文您好!

收到来信,分局领导高度重视,10月11日,由分局指挥中心、花荄派出所和“天网三期”项目组相关人员到现场与花城公馆小区物业进行协商,已将“天网”监控杆体点位移至其它位置。

该施工点位位于花城公馆小区外车辆出入口旁的公共区域,2021年8月17日,分局项目组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并在地面标记基坑位置,并向住建部门进行了报备,当时该点位未阻挡任何通道。后来,小区在此新增一处三轮车、摩托车出入口。2021年9月27日,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在基坑位置标记处进行开挖作业,并做好了防护措施,但未向项目组反馈现场的情况,分局和项目组也未收到群众和您任职的物业公司的问题反映,导致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

此复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

                        2021年10月12日


公安分局 张小良   2021/10/12 15: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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