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公安分局】信箱
  
 
公安分局
 
  
信件编号:
查询密码:
   
收信人: 童华建 信件编号: 20220925004
写信人姓名: 胥** 联系电话: 187**
写信人性别: 写信时间: 2022/9/25 15:27:27
联系地址:
信件主题: 关于禁飞区放飞航模扰民
信件内容:
安州区界牌镇辖区全镇属禁飞区。
1:禁飞区是否可以放飞航模?
2:未开通的东西第二干道(界牌镇石岭加油站附近)能放飞无人机和航模吗?
3:多次邀请当地派出所与其协商,其仍旧放飞航模扰民

回复内容:
胥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转区公安分局研究并回复。 区政府办
童华建   2022/9/26 14:10:05

胥凤鸣女士: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就你信中提及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禁飞区是否可以放飞航模的问题。根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民用无人机在管控空域内飞行,应当依法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实施,飞行全程接受监控。2019年,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明确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区范围包含安州区界牌镇、花荄镇、兴仁乡。按照净空区域保护要求,禁止在净空区内未经许可施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进行航空模型、飞艇、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二、关于放飞航模扰民归谁管的问题。根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飞行管制部门负责组织空中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民用无人机飞行管制工作,对空中不明情况进行查证处置。公安机关发现民用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或者接到举报,应当立即立即查找其使用者、所有者,责令其立即停止飞行,依法扣押相关物品。 前期,分局界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该路段放飞航模扰民的警情后,迅速派警进行了处置,当场制止了放飞航模的行为,对行为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举报群众进行了反馈。 下一步,安州分局将加大净空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加强对无人机管控力度,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日常工作中,将针对性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防控,确保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民用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感谢你的来信。也希望你积极发现、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共同维护好绵阳南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 此致。 安州区公安分局 \ 2022年9月29日
公安分局 张小良   2022/9/30 11:40:01

网站浏览量:  次      
主办: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安州区信息化工作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816-4336078
网站标识码:5107240009 蜀ICP备19027283号
  川公网安备 5107240211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