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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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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 杜礼尧 信件编号: 20210915003
写信人姓名: 曾** 联系电话: 176**
写信人性别: 写信时间: 2021/9/15 12:00:03
联系地址: 安州区龙集村
信件主题: 拆迁_个人社保问题
信件内容:
杜书记,你好:
我是界牌龙集村拆迁片区的村民,想咨询以下关于社保的问题:
1. 拆迁后政府会买断社保,是否是针对所有年龄阶段?
2. 对于参加工作,正常参保的人,政府不需要再为其缴纳社保的,是否有货币补偿?
3. 如有补偿,有没有什么标准?如果没有货币补偿,那这部分人是否会有其他政策?
谢谢!

回复内容:
请区人社局阅处并回复。
杜礼尧   2021/9/28 14:57:39

曾先生: 你好,你于9月15日来信咨询的拆迁、个人社保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并与你电话沟通,你表示理解。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的年龄,是以批准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方案时,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按征地政策应纳入社保的安置人员。 2、对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因被征地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安置的人员,在四川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就业参保的,在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代缴时间段内,由政府按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支付缴费补贴。如你在成都市或省外就业,已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可在每年12月20日前提供当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政府按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支付缴费补贴。如果你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当年的缴费凭证,政府将为你代缴当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感谢你对安州人社工作的支持。若有其他疑问或咨询,请联系0816-4598826。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人社局 罗宇   2021/10/8 15: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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