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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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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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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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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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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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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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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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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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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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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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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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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2 16: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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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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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荄镇五路口中兴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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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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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处理违规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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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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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书记:
我是花荄镇中兴小区住户。花荄镇五路口欧奇摩尔商场背后的道路(目前道路未命名,警用地址:雅林巷),该道路有两个小区,一个有幼儿园。两个车道,其中一个车道被乱停乱放的车辆占据(人行道上也停满车辆),造成小区住户车辆进出不便,并且在该道路会车时车辆与行人都存在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向交警中队反应后,交警队实地勘察已经在该道路上设立全路段禁止停车的标识,但是依然没有效果。交警说车辆处罚需要大队长签字才能处罚乱停乱放的车主!恳请刘书记要求交警队加强对该路段的执法力度,规范不文明车主行为,避免剐蹭事故和意外发生!共建安州文明和谐的家园。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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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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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
您好!
来信已知悉,已协调交警部门加大对该路段的管理力度,目前已在该路段设立了禁止停车标志标牌,并不定期对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情况进行整治,并加强小区住户的规范停车的宣传。
感谢你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刘胜军
刘胜军 2018/8/20 1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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