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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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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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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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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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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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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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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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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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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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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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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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1 1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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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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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什地镇绵河村8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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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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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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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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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你好,打扰你了,我是农民工,我们在塔水镇七里村修建养老院,是2015年干的活至今没有拿上一分钱,也找了塔水镇,也找了安州区,开发公司是嘉民鑫公司,建筑公司是广安三立公司,恳请书记帮帮我们农民工,我代表农民工谢谢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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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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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塔水镇阅处并回复。
廖雪梅 2017/6/1 13:55:12 谭显贵: 你的来信已收悉。 经核实,塔水镇七里村养老院项目,为广安三立公司承包修建,在完成1、2、3号楼开挖工程及基础回填,主体完成部分建设后,因合同纠纷,广安三立公司和四川佳茗鑫公司于2016年5月终止了合同协议,并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书》。同时,四川佳茗鑫公司承诺支付广安三立建筑有限公司148万元(含退还广安三立建筑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90万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并约定了付款时间及方式。目前已付20余万元。 广安三立公司承包七里村养老项目后,实行了转包,转包给廖其聪,廖其聪将工程转包给了你。按照法律规定,你要求的相关款项、工资应由广安三立公司支付,而三立公司又以佳茗鑫公司未支付完工程款为由未给你支付相关款项。经区人社部门和我镇多次组织佳茗鑫公司、三立公司和你们进行协调,但三方对民工工资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工程款情况存有争议。 我镇派出所、司法所、群工办积极与四川佳茗鑫公司、广安三立公司沟通协调,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并协助你领2万元款项。剩余的款项金额,因几方存在异议,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合理表达诉求。 若还有疑问,请联系0816-4691047。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塔水镇 书记:万强 2017/6/7 9: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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