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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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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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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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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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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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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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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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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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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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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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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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4 1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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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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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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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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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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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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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塔水镇一个有二级残疾人的妈妈,我儿子已经十七岁,家里有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叔叔,还有一个小女儿,我在家照顾老人和该子,老公一个人在外打工,好多人都说我家可以申请低保,可找村委会的人说不可以,找镇上又推给村上,我就是想问问这申请低保到底要些什么要求?我儿子什么都不会,家里还要一个人专门照顾,难道说我们不符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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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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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塔水镇阅处并回复。
廖雪梅 2017/5/4 17:25:07 熊永华: 您好,来信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安排民政办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你本人进行了电话联系,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询问申请低保的要求,根据安府办发〔2014〕18号文件明确规定,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其具体要求: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要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260元/月;申请人家庭生活设施设备中无高档电器、轿车、金银首饰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财产状况。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的家庭收入已经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您有意申请低保,可以填写低保申请、诚信承诺书,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家庭经济财产状况证明材料等向我镇出低保申请,我们将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村组召开评议会评议后进行公示,如有需要,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你处调查核实情况。 谢谢!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塔水镇 书记:万强 2017/5/15 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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