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绵阳市安县雎水镇居民 我们镇上ktv开在我们隔壁,吵死人了,打电话投诉没人能管
各个部门都是踢皮球式处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我打电话到县环保局,文化部门,县公安局都推诿说不归他们管,打了几十次110,镇民警来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民警走了又开始了。
1、我查询相关法律文件,文件指出,工商局在颁发ktv营业执照时,ktv经营者需要具备环保局,文化部门,消防部门的批复文件才能予以营业,为什么这些部门都不管?
2、法律规定ktv不允许开设在居民区,而我们旁边的ktv与我我是一墙之隔,为什么没人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