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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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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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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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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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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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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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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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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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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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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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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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 16: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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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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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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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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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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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廖书记: 我是启明星大道北段益昌路口的住户,最近我家周围开了家聚肴饭店,油烟特别大,我家都不敢开窗户了,油烟已经严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了。我想知道他们有没有通过环保审核,所以请廖书记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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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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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环保局阅处并回复。 县委办 2014年11月5日
廖雪梅 2014/11/5 17:37:31 小马,您好: 你来信反映“花荄镇聚肴饭店油烟扰民”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派出专人通过实地查看、个别问谈等方式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责令实行限期整改,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如逾期未完成整改,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你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17日
环保局 杨斌 2014/11/17 1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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