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战略、以及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推进扶贫工程、扶贫行动、扶贫项目引进、扶贫交流与合作,承担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帮扶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承担移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三峡、瀑布沟、宝珠寺电站等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和移民安置的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负责脱贫攻坚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扶贫工作。细化2018年扶贫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大培训与宣传力度,让各级干部和群众熟知扶贫政策与措施;进一步加强扶贫档案等基层基础性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社会扶贫工作;全区剩余贫困人口、贫困村全部退出;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其他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移民工作。按照“十三五”规划,认真落实移民后期扶持各项政策,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保证移民知情权、参与权,确保移民社会稳定与发展;严格进行移民人口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全力做好草溪河水库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瀑电”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安州区扶贫开发局是直属区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下设内设机构4个,具体为:综合股(信息统计股)、项目管理股、扶贫股、移民股。核定编制1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扶贫开发局收支入预算总额138.22万元。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区扶贫开发局2018年收入预算138.22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2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11.11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③事业收入0.00万元。
④其他资金0.00万元。
2、区扶贫开发局2018年支出预算138.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8.2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2017年增加11.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22万元,较2017年减少22.89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未包含项目预算。
1、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收入21.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收入5.34万元,农林水支出拨款收入10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收入8.89万元。
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4万元,农林水支出10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38.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22万元,为基本支出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缴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为10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扶贫开发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同。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扶贫开发局和区脱贫办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用于接待各级对扶贫、移民工作的督查、检查、验收、调研等。
(三)2018年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0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区扶贫开发局固定资产总额39.9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党务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用于移民的生活救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用于移民的生活救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用于移民的基础设施建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用于移民的基础设施建设。
1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用于移民的基础设施建设。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指用于移民的基础设施建设。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解决移民遗留问题(项)指用于解决移民的遗留问题。
2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指用于移民的基础设施建设。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扶贫开发局2018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