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6845737/202002-0001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机构: 安州区河清镇 发文日期: 2020-02-24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和平村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选择施工方的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和平村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选择施工方的公告

2020-02-24 15:37文章来源: 河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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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和平村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清镇和平村民委员会,项目区总投入资金42.8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资30万元。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河清镇和平村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二)项目地点:河清镇和平村

(三)项目规模:

1、硬化六组王燕兰房后至陈斌老房子边560米,宽2.5米,厚0.18米。

2、硬化一组、二组六亩大田堰塘埂490米,平均高度2米,厚0.1米。

3、堡坎90米,高2米。

4、和平村8组三五沟30米。

5、村委会后安全墙105米,高2米。

(四)施工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4月15日。

二、招标方式

在参与报名的符合条件的施工方中竞争性谈判选择。

三、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施工方选择的企业或个人应具备下列真实有效条件:

(一)施工方是企业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为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2、施工企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内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财务无亏损,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公路专业和水利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从事过1个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或类似工程建设管理工作;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职业道德。

(二)施工方是个人应的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或合伙人具有建筑工匠证;2、近3年从事过1个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或类似工程建设管理工作;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职业道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抽选。

四、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和被介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安州区河清镇和平村民委员会报名。投标保证金1.5万元,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 名:绵阳市安州区永河镇和平村民委员会

账 号:88070110492830924

开户行:四川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河支行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3月2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安州区河清镇和平村村委会

六、招标监督

招标监督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邀请区农业农村局、镇人大、镇纪委和项目村监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与选择的企业和个人应提交资质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投标保证金存入的银行回单。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安州区河清镇和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道洪(村书记)13890106600 

九、公示方式

1. 安州区政务网挂网公告

2. 项目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公告

欢迎各类竞标人现场勘察。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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