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溪村村民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你村《关于草溪村村民小组合并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撤销草溪村1组与草溪村4组,合并设立新的草溪村1组。合并后,新的1组幅员面积1.9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32人,户数213户,党员13人。
2.撤销草溪村2组与草溪村3组,合并设立新的草溪村2组。合并后,新的2组幅员面积1.6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37人,户数170户,党员14人。
3.撤销草溪村5组与草溪村6组,合并设立新的草溪村3组。合并后,新的3组幅员面积1.9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42人,户数177户,党员16人。
4.撤销草溪村10组与草溪村11组,合并设立新的草溪村7组。合并后,新的7组幅员面积1.6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84人,户数155户,党员13人。
5.保留草溪村7组,幅员面积1.1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97人,户数112户,党员7人。
6.保留草溪村8组,幅员面积0.5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04人,户数78户,党员5人。
7.保留草溪村9组,幅员面积0.6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14人,户数80户,党员5人。
调整后,设7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3组。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