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202307-00003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安州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7-28
文号: 关键词: 主要职责

安州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2023-07-28 14:57文章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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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和落实省、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待遇调整机制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组织执行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全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信息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落实,参与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监督。落实全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九)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职能转变。

1.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绵阳市安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不再承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医保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四)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区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督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机关财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环保、便民服务、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包村帮扶、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开展医保基金监督。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综合业务股。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负责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医疗保障待遇支付。

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医疗保障相关待遇政策和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执行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制度。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实施,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组织实施区域内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执行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承担有关统计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医保经办业务和经办服务窗口建设。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督促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办公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3

机构负责人:    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433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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