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1569416/202404-00010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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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安州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6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简介。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是安州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单位。
单位基本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及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本辖区的消毒产品、生活用水及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具体执法监督工作。
(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以执法为民、护卫健康为宗旨,以人民健康为卫生监督工作中心,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为主线,以专项监督整治为工作突破口,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四是加强法治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五是紧密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各项工作的衔接;六是建立部门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七是突出监督重点,扎实推进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消毒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采供血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八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统计、处理和报送工作。
二、预算单位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编制数为15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5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1人(1人2024年2月退休),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1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203.6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工资调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预算金额增加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20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6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3年172.30万元增加3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3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3年无变化;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3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203.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4.0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29%,较2023年增加31.36万元。 项目支出9.6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71%,较2023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6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工资调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预算金额增加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6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工资调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预算金额增加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3万元,占14.06%;卫生健康支出159.08万元,占78.11%;住房保障支出15.45万元,占7.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配套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配套部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伤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监督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项)2024年预算数为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保缴费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2022年单位应匹配住房公积金,确保按政策规定缴费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0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单位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来本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用车车辆(越野车)1辆。
2024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职业卫生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固定资产总额(原值)314.35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4年部门预算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原则,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项目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工伤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区卫健局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项):指按规定支付单位职工医疗费,确保按政策规定保障。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