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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81569416/202006-0000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执法监督 发文日期: 2020-06-01
发文机构: 卫生健康局 号:
称: 安州区强化室内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第六十七期)
词: 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

安州区强化室内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第六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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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O0二十九

 

 

安州区强化室内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绵阳市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强化室内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5月28日,我大队对辖区内2家室内游泳场所(1家待开业)进行了每月1次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室内游泳场所因其具有不受天气季节影响的特点,全年都可正常经营,广大群众对其卫生安全更加关注。今年以来,我大队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对其进行1次监督检查。要求辖区室内游泳场所规范设置包括淋浴室、更衣柜、强制浸脚池等卫生设施设备;定期更换浸脚池水和游泳池水,每两小时对游泳池池水的余氯、PH值、水温、浸脚消毒池余氯等指标进行检测,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结果;向厂商索取水处理循环设施和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报我大队备案;游泳池水质每两个月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报送至我大队;定期对游泳池体、排水管网、更衣柜、水循环过滤装置等进行消毒,做好消毒登记记录。

5月28日的检查情况看,发现室内游泳场所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更衣室的设置不规范;二是室内机械通风装置未全部开启,新风量不足;三是水质处理剂未单独存放于通风、干燥处;四是强制浸脚消毒池池水更换不及时和无更换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大队卫生监督员当场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下阶段,我大队将继续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报:区卫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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