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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81569416/202002-0001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2-25
发文机构: 绵阳市安州区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指挥部 号:
称: 绵阳市安州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3号)
词: 疫情 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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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3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有序恢复市民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市疫情分区分类防控相关要求和安州区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从重点疫区返安人员,自抵安之日2小时内必须主动向当地乡镇政府的村(社区)登记备案。对持有效健康证明且无相关症状的抵安人员不需再隔离;对无健康证明的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委员会,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医务人员报告疫病史、重点疫区旅居史。

二、继续暂停群体性聚餐(农村自办宴席),避免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人群聚集活动。

三、影剧院、网吧、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公共浴室、足浴店、培训机构、游泳馆、健身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宗教场所等仍暂停开放。其它行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四、酒店、饭店、宾馆、农家乐等餐饮行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鼓励采取外卖、送餐、分餐的方式分散供餐,仍不得提供堂食。

五、全体市民做到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勤洗手。

六、其余事项暂按照绵阳市安州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号)执行。

 

绵阳市安州区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指挥部3号公告(定稿20200223).doc指挥部3号公告(定稿20200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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