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481969/202005-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安州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5-21
文号: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0-05-21 14:59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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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工业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

(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八)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十九)配合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金融统计相关工作。

(二十)配合省、市金融主管部门抓好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配合上级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二十一)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二十二)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和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与乡镇(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再承担对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财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国家、省、市重大财税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与税务局共同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3)区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区各类退税退库。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2)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3.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区财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对分类分层监管的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实行统一指导

4.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职责分工

1)区委组织部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与区财政局共同负责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分工的备案工作。

2)区财政局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依据区委、区政府任免或批复人选,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征求区委组织部意见后,负责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的聘任或解聘。与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分工的备案工作。负责规范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工作。配合做好国有企业老干部工作。

5.管理各类投资基金职责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管理工作,并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

6.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行使县际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定价管理权限,会同区财政局具体行使城市公共交通(含地铁等轨道交通)票价定价管理权限。

(二)财政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坚持清单制、责任制,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一)抓好收支预算执行。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2020年预算收支管理,确保完成收支目标。

(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重点基础设施投入。继续保持适度政府投资规模,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公共领域投资。用好新增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上争取,增加新增债券额度,推动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加强扶贫资金预算和项目衔接。积极推进“四项基金”有效运行,建立基金管理补充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基金行为。

(四)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足额筹措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实事等民生资金。安排好就业创业、困难群众救助和医疗卫生事业等发展资金。按政策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以及基金缺口补助资金。继续实施教育扶贫攻坚计划。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第三方评价机制,重点推进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转变财政投资模式,运用“PPP”等合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深化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扩权强镇改革。

(六)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完善现代财政法制体系。继续深入“两依”示范创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加大财政监督评审。继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方式,围绕脱贫攻坚和民生实事选取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七)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思想根基。出台《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廉政约谈制度,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力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公务员编制数为33名,工勤编制4名。单位实有在职公务员总数33人,工勤编制4人;离退休25人。下属事业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事业编制数为11名,实有1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财政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713.2万元,较2019年的740.75万元减少了27.55万元,减少了3.72%,主要原因为经费压缩,其中一般性支出556.2万元,较2019年的528.75万元增加了27.45万元,增加了6.4%。 项目支出157万元,较2019年的212万元减少了55万元,降低了25.94%。

(一)收支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7.5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项目支出减少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713.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56.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7.97%,较2019年增加27.45万元。 项目支出1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1%,较2019年减少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3.2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压缩。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11万元,占7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1万元,占10.59%;卫生健康支出18.67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59.91万元,占8.4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7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预决算执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专项经费、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费、安州区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专项经费等项目。

 3、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5.51万元,主要用于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9.91万元,主要用于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缴存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住房公积金59.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7万元、奖励金0.08万元、死亡抚恤金0.81万元。

公用经费2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水费1.5万元、电费3.65万元、邮电费3万元、维修费3.85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工会经费6.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7万元、福利费5.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财政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51万元,比2019年预算88.98万元减少0.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州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052.50万元,单位无保留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20万元。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预决算执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专项经费、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费、安州区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专项经费等项目,按时按量完成2020年重点工作及任务.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区财政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2020年财政局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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