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4158866/202205-0000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安州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8-23
文号: 关键词: 职能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机构职能

2023-08-23 15:50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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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州区司法局是安州区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区委和区政府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区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四)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负责并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处理区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与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装备财务后勤保障工作、科技与信息化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二)行政法律事务股。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市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有关部门指定办理或直接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诉讼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制定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工作。编制安州区公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审核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政工监察股。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干部任免、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直属单位的监察、内审案件工作。

(九)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星路

机构负责人:陈玲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433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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