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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4158866/202010-0000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文日期: 2020-10-27
发文机构: 司法局 号:
称: 2019年度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决算编制说明
词: 决算

2019年度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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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决算

 

 

 

 

 

公开时间:2020年1027

2019司法局决算公开表样.xls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区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四)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负责并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机构改革后新职能,以依法治区工作为统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定出台中共绵阳市安州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相关规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制度规则,133个基层单位进行法治示范打造并验收命名,全面完成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示范区创建任务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全覆盖进行法律审查141项政府常务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程序和法律建议17条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法治用品、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开展法治文艺汇演100余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600余项,办理公证2298件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278件,调解成功1226件;397名社服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办理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27件,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170余次。

2019年,安州区被四川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表彰为省级法治示范区,安州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安州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二、构设置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是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24.8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53.83万元,下降14.27%。主要变动原因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6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67万元,占10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81万元,占82.86%;项目支出182.41万元,占17.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4.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53.83万元,下降14.27%。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变动原因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经费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7.32万元,下降15.69%主要变动原因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6万元,占1.37%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913.75万元,占85.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6万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21.85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26.10万元,占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64.22万元完成预算100.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支出决算为1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31.33万元,完成预算100.65%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5.26万元,完成预算87.3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支出决算为2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支出决算为3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1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9.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6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4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8万元,占9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完成预算62.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减少0.93万元,下降15.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依法治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预算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减少0.64万元,下降65.98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工作接待费0.12万元普法工作接待费0.12万元,社区矫正工作接待费0.0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1万元,比2018减少3.85万元,下降67.7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老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0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0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每个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经费”等1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民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早发现、积极干预、多元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普法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全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制宣传覆盖面达到90%。

3社区矫正专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了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创新分类教育试点,促进治标向治本转变。全常态化社区服刑人员400人左右,重新犯罪控制在0.2%以内。

4法律顾问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区聘请知名律师1名作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为政府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服务,实现了建成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目标

5)依法治区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10个,为全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早发现、积极干预、多元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早发现、积极干预、多元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全区共调解案件1965件,调解成功1856件,协议涉及金额1358.49万元

全区共调解案件1965件,调解成功1856件,协议涉及金额1358.49万元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工作专项工作

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法治示范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氛围的营造,为全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

通过法治示范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氛围的营造,为全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打造法制文化阵地10个,法制宣传200余场

打造法制文化阵地10个,法制宣传200余场

效益指标

 

 

为全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

为全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专项工作

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常态化社区服刑人员400人左右,重新犯罪控制在0.2%以内。

常态化社区服刑人员400人左右,重新犯罪控制在0.2%以内。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常态化社区服刑人员400人左右,重新犯罪控制在0.2%以内。

常态化社区服刑人员400人左右,重新犯罪控制在0.2%以内。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工作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了建成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目标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了建成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我区聘请知名律师1名作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为政府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服务

我区聘请知名律师1名作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为政府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服务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制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

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制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法治宣传覆盖面达90%以上,发放法制宣传用品10000余份

法治宣传覆盖面达90%以上,发放法制宣传用品10000余份

效益指标

 

 

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经费项目、仲裁员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仲裁员专项工作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市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大调解工作经费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主要用于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及直属园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等。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主要用于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主要用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培训、调研,购置法律援助资料、办公设备,印制文件简报等。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司法考试(项): 指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支出,包括报名资料印刷费、监考人员培训费、考务费、考场租赁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管理(款)其它民政事务管理支出(项):指下达我局2017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它优抚支出(项):指离退休老党员生活补贴和优抚对象补助金。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防艾专项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等保险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独生女子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未达到规定购房面积标准的补贴。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区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四)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五)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负责并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编制人员为51人,截至12月底在职人员482019年退休1,新招公务员4人,新招社区矫正辅助人员7人,区内调入3人,调出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6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支出10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81万元,占82.86%;项目支出182.41万元,占17.14%。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根据年度司法局发展目标的需要,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编制预算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挖掘资金潜力,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继续坚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对不该安排的支出和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列入预算。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不隐匿“三公”经费支出。逗硬部门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不同科目、项目之间的预算资金调剂;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支出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提出申请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据实办理。

2019年,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预算出合计10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81万元,占82.86%;项目支出182.41万元,占17.14%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坚持对项目预算实行科学测算,坚持每个项目填报绩效目标审核表,实行三级指标管理,对项目完成的数量及成本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科学预测和精准填报,提高了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情况。

 2019年,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即时跟踪巡查,对预算执行进行日常监控和专项监督。实行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和科学评估,及时了解项目的成本及数量指标,确保项目的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实现。对当年需要调剂的项目及时向区财政局及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确保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一致性。

在压减“三公”经费的同时,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

经费的支出管理,不以任何方式隐匿“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支出5.31万元,实现了连续减少的目标任务。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9年,司法局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预算绩效管理,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分层分类对接“全方位”和“全覆盖”要求。对指定预算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对所有专项预算、部门预算以及关联性政策开展事后总体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司法局根据区财政局安排开展重点绩效评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项目决策机制。司法局出台了就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食堂管理、采购、工会活动、按照规定发放奖金、工资、补贴、现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制度,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司法局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内部控制管理。

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配置管理体系,结合存量资产编制审核新增资产,做好新增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等的衔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各类数据互联共享,提高部门预算编报和审核效率。

(四)整体绩效。

 2019年,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机构改革后新职能,以依法治区工作为统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定出台中共绵阳市安州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相关规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制度规则,133个基层单位进行法治示范打造并验收命名,全面完成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示范区创建任务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全覆盖进行法律审查141项政府常务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程序和法律建议17条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法治用品、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开展法治文艺汇演100余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600余项,办理公证2298件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278件,调解成功1226件;397名社服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办理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27件,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170余次。

2019年,安州区被四川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表彰为省级法治示范区,安州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安州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司法局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对规定项目和重大项目编制绩效评价,同时对整体支出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司法局的预算支出实现了社会效益,实现了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满意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1.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因上级业务部门或国家改革政策的出台,预算需进行适当调整。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前的政策调研和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缩小预算与工作最大化的差距。

2.上级改革政策或重点工作出台后,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并按规定报批。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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