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关于下发2022年4月份城乡低保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规定,现下发4月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请对申报审定的对象加强监管,严禁挪用、截留、挤占低保资金,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4月低保资金汇总表(不下发)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