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人民政府民政办:
根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的要求,对7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0元/人。经审定,你镇(乡)城市低保对象为 户、 人,现拨付给你镇(乡)7月份城镇低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元;农村低保对象为 户、 人,现拨付给你镇(乡)7月份农村低保临时价格补贴资金 元。请严格按照审定的对象、保障金额,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严禁挪用、截留、挤占,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7月城乡低保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汇总表(不下发)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6日
抄送: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绵阳市安州区监察局。
抄报: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