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0年7月份镇(乡)城乡低保资金的通知
镇(乡)人民政府民政办:
根据《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审定,你镇(乡)城市低保对象为 户、 人,现拨付给你镇(乡)7月份城镇低保资金 元;农村低保对象为 户、 人,现拨付给你镇(乡)7月份农村低保资金 元。请严格按照审定的对象、保障金额,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严禁挪用、截留、挤占,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7月低保资金汇总表(不下发)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7日
抄送: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绵阳市安州区监察局。
抄报: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