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安民函〔2019〕57号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绵阳市安州区书法家协会的批复
李历等发起人:
你们申请“绵阳市安州区书法家协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你们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绵阳市安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