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860994/2019-00030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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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社会救助信息 |
发文日期: |
2019-07-05 |
发文机构: |
区民政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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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下拨2019年6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通知 |
关键词: |
特困资金 |
关于下拨2019年6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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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安民发〔2019〕39号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拨2019年6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通知
镇(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区福利中心、各乡镇敬老院: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发〔2017〕15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定,2019年6月,你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为 户、 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为 户、 人。现拨付你镇敬老院6月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元。请严格按照审定的对象、保障金额,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困人员手中,乡镇敬老院等集中供养机构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补助资金,不得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确保特困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19年6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直发表(不下发)
2、绵阳市安州区2019年6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直发表(不下发)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
抄送: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绵阳市安州区监察局。
抄报: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