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统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园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5.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6.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区各乡镇(园区)、区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制订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8.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上岗资格考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创新驱动,统计改革走在前列。
今年,为深入推进统计体制改革,区统计局主动承接了四川省非传统数据(大数据)在人口统计中应用省级试点工作任务,安州区也成为连续3年承担统计工作省级试点任务县市区。一是创新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一体的联系指导机制,由省局人口处、市局社商科负责具体联系指导,及时指导、解决安州区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人口统计等实际操作方面做好了业务支撑。二是创新建立了定期汇报机制,形成了“每月一小汇,季度一大汇”的工作机制,由区统计局定期向省局人口处以及市局做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便于及时跟踪、掌握试点进程。三是创新形成了专项督查督办机制,一方面市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工作的通知》,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确定市局党组成员申英负责联系安州区,重点负责联系指导、督查督办试点工作推进;另一方面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改革和突破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此次试点纳入了全区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点改革事项目标绩效考核,从试点进程、工作部署、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考核,有力保障了试点的顺利进行。目前,省级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无论从组织准备、方案制定、第三方招标、推进过程以及结果分析应用,我们都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确保了此次试点在全省统计范围的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是坚持新思想指引,谋划统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彭清华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统计视野服务建设西部经济生态强区。二是突出政治思想建设,助力统计发展。今年以来,持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制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统计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走长征路”“爱廉说”等主题党课、党日活动、“三大”专题活动20余次,形成了8篇“大调研”成果报告,其中2篇得到了书记、区长的亲笔批示。三是坚定从严管党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完善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依法治统,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今年以来,全局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全力以赴予以推进。一是着力提升素质,勤于自身学法。结合《统计法》和《实施办法》,每月定期在局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联网直报监测管理办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等重要法规学习会议,同时选派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培训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素养,打好统计监督、依法治统基础。二是着力法治宣传,善于磨剑示法。抓住国家宪法日、部门联席会、基层调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契机,利用网络媒体、纸质宣传册、实地指导等方式,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发放统计法规宣传册500余册,组织学习《统计法》相关政策600余人次。三是着力监督检查,敢于亮剑执法。今年来,我们配合国家、省、市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6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双随机””检查20余次,对全区上百家报表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10月以区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绵安府办函〔2018〕118号)文件,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在全区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三)提升统计服务,精准把握经济发展形势
今年来,全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断优化统计服务,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服务公众能力提升。一是抓好政府统计“智库”服务。紧紧围绕经济新常态大势,挖掘经济发展亮点、趋势,重点研究类区县经济形势,找准主攻突破方向,先后形成《2017年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考核情况的分析》《2018年1季度部分类区县GDP总量及排位情况分析》等17篇专题分析文章,多篇得到领导肯定,其中《安州统计第八期》获昊天区长亲笔批示。二是抓好基层统计“知库”服务。先后举办工业、投资、商贸等各项专业培训6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并有针对性的分专业开展基层调研,“一对一”服务基层统计对象150余人次,有效巩固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了基层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统计水平。三是抓好社会统计“数库”服务。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和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及时、准确在“安州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今年共计发布各类经济、统计信息100余条,统计信息的交流、共享更加紧密。
(五)做好大型普查,准确反映安州实情。
1.圆满完成“三农普”总结和数据开发工作,及时发布普查公报。一是6月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安州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并于“安州政务网”进行全文发布。二是严格依法依规推选出了“三农普”省级先进个人1人,市级先进集体3个,市级先进个人14人。三是认真收集、整理全区“三农普”工作资料,及时总结、备份,做好历史资料归档。
2.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有序开展。一是筹划组建普查组织机构。及时组建了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机构,乡级普查机构已于5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二是及时落实普查经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区“四经普”三年总经费预算、两员补助经费全部纳入全区财政预算,目前2018年度经费已拨付到位。三是选聘高素质“两员”。按照普查配备标准认真选聘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四是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工作,搭建安全的数据传输环境。及时做好PAD的维护。结合普查信息化工作要求配备好所需的电子设备、无线网络和办公环境,实现统计内网直达乡镇,保证普查网络的稳定畅通。五是充分开展“四经普”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工作。区经普办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17年全年企业财务状况。六是精心筹划“四经普”宣传工作。分层细化宣传工作面,根据不同的社会主体对普查的关注程度和需求的不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媒体,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安州区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57.0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6.6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及发放绩效奖励。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3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8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8万元,占55%;项目支出261.63万元,占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7.0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6万元,增长56%。主要变动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及发放绩效奖励。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3.93万元,增长45%。主要变动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及发放绩效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63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2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2.23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5.1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决算为9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完成预算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5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接待上级检查及有关市县考察学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08人次,共计支出2.36万元,全部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仍存在的不足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二是资产管理有待提高,三是绩效信息公开不及时。接下来本部门将从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做好预算的编制;完善资产管理,抓好报废资产清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公开绩效信息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绵阳市安州区统计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安州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7万元,比2017年减少3.11万元,下降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安州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主要用于第四资全国经济普查采购电脑及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州区统计局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方面支出。
16.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安州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安州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管理全区经济、社会、科技、人口等方面重要数据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内设办公室、农村经济统计股 股、城市经济统计 股、 综合及服务业统计 股4个股室,管理普查中心、城乡经济调查队2个二级事业单位。核定公务员编制9个,事业编制11个,截至2018年底有在编在职人员17人,退休2人。地址位于安州区花街镇银河大道8号,单位法人陈志辉。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园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5.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6.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区各乡镇(园区)、区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制订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8.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上岗资格考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财务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统计局年初收入预算为51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8.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139.23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总计657.03万元,全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统计局共支出585.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6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 323.88万元,项目支出261.63万元, 2018年年未结转结余71.52万元。按功能性质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按照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做到不漏报不乱报,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编制决算报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分别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财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二)执行管理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零星支出)。
区统计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制定机关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费用支出制度,严格支出管理,“三公”支出逐年递减。
机关厉行节约。2018年区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机关节能降耗。区统计局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学习的同时,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首先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做到节约用水。强化节水意识,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三是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积极推行网络办公。
2018年区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2.3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8.14万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区统计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支出由我局业务股室按合同及项目进度及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完成相关审核手续后支付资金。对财政下达的支出指标立即支付,无拖欠截留现象。单位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2)财务管理情况。区统计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严格按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管理,部门帐务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务费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开展情况经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室设备时,按照采购程序,编制采购计划,报经区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进行采购办公室设备。对单位资产逐项核实入账,建立资产卡片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按规定对单位的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及时公开。积极配合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无违纪违法现象。
(四)整体绩效
(一)突出创新驱动,统计改革走在前列。
今年,为深入推进统计体制改革,区统计局主动承接了四川省非传统数据(大数据)在人口统计中应用省级试点工作任务,安州区也成为连续3年承担统计工作省级试点任务县市区。一是创新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一体的联系指导机制,由省局人口处、市局社商科负责具体联系指导,及时指导、解决安州区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统计制度、统计方法、人口统计等实际操作方面做好了业务支撑。二是创新建立了定期汇报机制,形成了“每月一小汇,季度一大汇”的工作机制,由区统计局定期向省局人口处以及市局做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便于及时跟踪、掌握试点进程。三是创新形成了专项督查督办机制,一方面市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工作的通知》,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确定市局党组成员申英负责联系安州区,重点负责联系指导、督查督办试点工作推进;另一方面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改革和突破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此次试点纳入了全区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点改革事项目标绩效考核,从试点进程、工作部署、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考核,有力保障了试点的顺利进行。目前,省级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无论从组织准备、方案制定、第三方招标、推进过程以及结果分析应用,我们都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确保了此次试点在全省统计范围的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
(二)强化依法治统,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今年以来,全局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统计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全力以赴予以推进。一是着力提升素质,勤于自身学法。结合《统计法》和《实施办法》,每月定期在局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联网直报监测管理办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等重要法规学习会议,同时选派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培训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素养,打好统计监督、依法治统基础。二是着力法治宣传,善于磨剑示法。抓住国家宪法日、部门联席会、基层调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契机,利用网络媒体、纸质宣传册、实地指导等方式,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发放统计法规宣传册500余册,组织学习《统计法》相关政策600余人次。三是着力监督检查,敢于亮剑执法。今年来,我们配合国家、省、市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6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双随机”检查20余次,对全区上百家报表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10月以区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绵安府办函〔2018〕118号)文件,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在全区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三)提升统计服务,精准把握经济发展形势
今年来,全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断优化统计服务,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服务公众能力提升。一是抓好政府统计“智库”服务。紧紧围绕经济新常态大势,挖掘经济发展亮点、趋势,重点研究类区县经济形势,找准主攻突破方向,先后形成《2017年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考核情况的分析》《2018年1季度部分类区县GDP总量及排位情况分析》等17篇专题分析文章,多篇得到领导肯定,其中《安州统计第八期》获昊天区长亲笔批示。二是抓好基层统计“知库”服务。先后举办工业、投资、商贸等各项专业培训6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并有针对性的分专业开展基层调研,“一对一”服务基层统计对象150余人次,有效巩固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了基层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统计水平。三是抓好社会统计“数库”服务。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和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及时、准确在“安州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今年共计发布各类经济、统计信息100余条,统计信息的交流、共享更加紧密。
(四)做好大型普查,准确反映安州实情。
1.圆满完成“三农普”总结和数据开发工作,及时发布普查公报。一是6月9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安州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并于“安州政务网”进行全文发布。二是严格依法依规推选出了“三农普”省级先进个人1人,市级先进集体3个,市级先进个人14人。三是认真收集、整理全区“三农普”工作资料,及时总结、备份,做好历史资料归档。
2.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有序开展。一是筹划组建普查组织机构。及时组建了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机构,乡级普查机构已于5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二是及时落实普查经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区“四经普”三年总经费预算、两员补助经费全部纳入全区财政预算,目前2018年度经费已拨付到位。三是选聘高素质“两员”。按照普查配备标准认真选聘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四是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工作,搭建安全的数据传输环境。及时做好PAD的维护。结合普查信息化工作要求配备好所需的电子设备、无线网络和办公环境,实现统计内网直达乡镇,保证普查网络的稳定畅通。五是充分开展“四经普”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工作。区经普办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17年全年企业财务状况。六是精心筹划“四经普”宣传工作。分层细化宣传工作面,根据不同的社会主体对普查的关注程度和需求的不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媒体,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排演文艺宣传汇演等方式,扎实做好“四经普”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8分。
区统计局在2018年,依据充足的经费保障,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统计结果被大量应用于社会经济工作。一是发挥了“晴雨表”的作用,如实统计,客观反映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数出有据;二是发挥了“指南针”作用,积极履行科学决策参谋职能,注重分析比较,科学预测研判石门优势差距,便于县委县政府准确把握县情;三是发挥了“度量衡”作用。统计数据大量被运用到年终考核,成为评价全区各乡镇、部门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问题。1是年初预算部分编制不精准,2是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2018年安州区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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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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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5 |
|
目标管理(5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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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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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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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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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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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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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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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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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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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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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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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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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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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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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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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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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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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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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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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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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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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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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