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477418/202405-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5-06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2024-05-06 11:00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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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拟定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生态补偿等政策。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收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化生产道路的建设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参与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指导全区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全区扶贫开发、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推进扶贫工程、扶贫行动、扶贫项目引进、扶贫交流与合作,承担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社会扶贫、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工作。

20、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和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巩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成果,对标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建设,做好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升“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推广利用率,做好省市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申报培育工作。

2、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严格落实“四项补贴”政策,保障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持续巩固“撂荒地”“非粮化”治理成果,积极培育省级认定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强粮食作物田间管理,抓好粮食作物中后期以水稻螟虫、稻瘟病、稻曲病和稻飞虱等为主的重大病虫害的监测,搞好技术指导,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57万亩以上、产量26万吨以上。大力推进畜牧养殖增量行动,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畜禽调运监管,鼓励规模场与正大、铁骑力士等生猪养殖头部企业,采取代养、出租或合股养殖等模式提高存栏,预计明年生猪出栏20万头。抓好“长江十年禁捕”和水产养殖,计划全年水产品总量达到2.5万吨,完成总产值8.3亿元。

3、抓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用好用活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集中资源要素培育好优质粮油、水稻制种等产业,重点对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三产融合、设施装备、主体培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改善提质。推进标准化生产,鼓励入园经营主体开展“两品一标”认证,着力提升“安州粮油”“安橙”区域公用品牌和“川菜王”“绿源米业”等产品品牌综合效益。力争2024年创建(晋升)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个。

4、抓好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央、省、市资金的争取力度,严格挂图作战,推进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水稻制种园区、土地托管等成功融资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农业产业提升、万头优质肉牛养殖及产品深加工等包装项目尽早实现成功融资。

5、抓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把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基础工程,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实现厕所粪污治理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聚焦和美乡村建设,积极向上对接,推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认定,以点带面助力全区“和美”乡村建设,促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绵阳市安州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绵阳市安州区人居环境治理中心。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含下属单位)编制239个,在编人员227人,实有245人,退休人员293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45人,事业人员200人(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1人,专业技术人员163人,工勤人员22人,管理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027.15万元,较2023年的6272.52万元减少了245.37万元,减少了3.91%,主要原因是:水务人员的划出。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本文以下所述预算收支均包括二级单位预算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6027.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70.5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5.74%,较2023年6272.52万元减少了501.97万元,减少了8%;2024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6万元;2024年我局无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6027.1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61.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0.75%,较2023年5540.81减少了1878.92万元。 项目支出2365.2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25%,较2023年增加1633.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27.15万元,较2023年的6272.52万元减少了245.37万元,减少了3.91%,主要原因是:水务人员的划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7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98万元、农林水支出483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7.1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5.74%,较20236272.52万元减少501.97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 水务人员的划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51万元,占比9.47%;卫生健康支出99.98万元,占比1.73%;农林水支出4836.64万元,占比83.81%;住房保障支出286.83万元,占比4.9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占比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7.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费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6.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9.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6、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生产、化肥施用监管项目,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考评。

7、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面源污染工作经费;瘦肉精快速卡采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经费;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经费(布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经费用);狂犬病防治工作经费;动物强制免疫病种应激死亡补偿经费;强制免疫病种疫苗配套及强制免疫经费;植物检疫(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县)、农药监督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预防预警;非洲猪瘟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理;春秋动物防疫经费。

8、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

9、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10、农林水(类)农业(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3.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结转上年支农项目资金;绵阳市安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农场归还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农场局发展资金;绵阳市安州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规划(2022-203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经济管理与深化体制改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农机安全等管理;“十年禁捕”及渔业健康发展;农机化综合试点工作与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受污染耕地管控经费;“非粮化”、“大棚房”整治工作;全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农村用户沼气安全处置现场演示活动;农村沼气安全管理。

11、农林水(类)农业(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2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信息入户工程维护;乡镇兽医站监聘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重大项目推进费;现代农业园区发展项目;省市乡村振兴考评工作。

12、农林水(类)农业(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农林水(类)农业(款)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27.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6.8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离退休用于支出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较2023年预算减少8.7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和省市农业农村厅(局)、来安州区调研、检查验收、督促指导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用、交通费用支出;兄弟区县来安州区进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经验交流学习考察、同行学习交流等工作用餐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21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公务用车3辆。 
  2024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无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7.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离退休活动费支出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总额54905477.21元。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公务用车3辆。截止2023年底,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无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预算2365.26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万元,病虫害控制19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0万元,执法监管3万元,行业业务管理1683.39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2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6万元。)具体设置情况见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区财政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使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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