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局
号: 46477418/202204-0000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重大项目 发文日期: 2022-04-07
发文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号:
称: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奖励的公告
词: 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奖励的公告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区油菜产业发展,调动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种植油菜积极性,实现全区油菜生产规模化。根据《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对我区油菜订单经营主体进行奖励,现就申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凡安州区内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为本次奖励申报的对象:

(一)规模。在花荄镇、黄土镇、塔水镇、秀水镇等项目乡镇,种植油菜面积300亩以上。

(二)订单。与安州区内油脂生产企业签订生产收购合同,并承诺油菜籽收获后履行合同义务,完成订单收购。

(三)生产的产品无质量安全事故,社员或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事件。

二、奖励标准

奖励总资金25万元,奖励标准为:总资金/申报总个数,每个主体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在4月11日前自行向油菜种植所在的乡镇政府进行申报,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奖励申报书》,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经农业农村局备案后的流转耕地合同书复印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复印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在本辖区内申报情况全面逐一进行严格核实,对申报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将核实情况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接到订单经营主体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复核申报条件,确定订单经营主体奖励候选名单。

(二)公告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评选出来的候选名单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次确定奖励名单。若收到相关异议,区农业农村局将重新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直到无异议为止。

四、申报材料

(一)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奖励申报表

(二)相关资质证明。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组织 机构相关证明。

(三)种植面积证明。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提供成员花名册(工商部门认定的复印件)和经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真实有效的流转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油菜种植规模村、镇种植面积证明材料。

(四)《绵阳市安州区农业项目质量安全条件审核表》和社员或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事件等相关证明。

  (五)油菜订单生产收购合同复印件,履行合同承诺。

(六)申报资料规范整齐并装订成书。

五、材料递交时间

油菜订单经营主体申报材料递交时间截至时间为2022年  4月21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粮油股(410室)。   

联系人:王武  联系电话:18080255166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奖励申请书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7日


  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油菜订单经营主体奖励申请书.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