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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6477418/201910-0000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重大项目 发文日期: 2019-10-29
发文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号:
称: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制种烘干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词: 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制种烘干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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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公告事项 遴选项目实施主体1个,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自愿申报参加竞选。

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30日

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11月7日10时

评选时间 2019年11月7日10时

一、申报事项概况

项目名称 2019年国家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

申报事项名称 制种烘干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主体

申报事项任务 新建制种烘干社会化服务中心1处。

完成期限 2020年6月底前

资金及来源 实施主体自筹资金用于制种烘干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租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财政资金用于购置卧式烘干机8台、配套设备1套、种子风选机2台、种子精选机2台。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为安州区辖区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制种企业等制种经营主体。

2、申报人有自筹资金的能力,需租用乐兴镇黄桷村或黄桷村周边1公里距离内的10亩以上土地作为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租期不低于10年,并负责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服务中心建成后须为塔水镇双埝村、乐兴镇黄桷村水稻制种基地及周边的制种开展烘干及精选服务,如以后不开展制种烘干及精选服务,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有权收回由项目财政资金购置的相关烘干及精选设备。

3、申报人必须达到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或实施农业项目的质量安全条件。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报人的书面申请。

2、申报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用地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相关合法用地手续。

4、安州区农业农村局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股出具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或实施农业项目的质量安全条件审核意见。

5、申报人自筹资金承诺书。

四、申报材料格式文件

申报材料格式自行确定。

五、评选方式及标准

评选方式:专家评选;评选标准:根据申报主体历年制种规模、制种效益、服务能力以及项目方案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六、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提交份数 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密封性要求 密封

报送时间截至 2019年11月7日10时

报送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及电话 王华  1899019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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