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937180/202110-00001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0-11
文号: 关键词: 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10-11 09:35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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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 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 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筑牢冷链食品安全防线

1.加快推进“川冷链”平台应用,做好数据分析运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推动溯源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 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市场监管局牵头,交通运输局配合)

2.推进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运单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输物流防控,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交通运输局)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统一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市场监管局、卫健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每周开展核 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市场监管局、卫健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抓好食品安全源头

1.试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区生态环境局)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厂(库)检验制度;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 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发挥质检体系效能,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严格粮食收储企业资格审核,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出入厂(库) 的必检项目。(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抽检监测工作质效

1.开展食品区级监督抽检 330 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区级抽检350批次。(区市场监管局)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 97.5。(区农业农村局)

2.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区卫健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定期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落实区级部门会商研判制度、协调处置机制和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检监联动规则, 食品安全“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按时完成率达到 85。(区市场监管局)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食品安全

1.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机构比例达到 55以上。(区民政局)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市场等开展第三方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抽查考核。(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信息化自查报告试点工作;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 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加强特殊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区市场监管局)

3.深入实施“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提升质量、溯源体系、规范秩序、落实责任等各项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规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助推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市场监管局)

4.持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持续倡导“ 公勺公筷、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区工信和科技局)

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区教体局)提升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能力,试点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农产品市场数字档案。(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区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区商务局)

2.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充分利用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发改局、 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 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区农业农村局)

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开展“昆仑 2021”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区农业农村局)

2.开展“春雷行动 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扎实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区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按政策落实走私冻品处置;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力度。(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1.持续开展“双安双创”,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跟踪评估,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验收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区农业农村局)

2.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校园、进食堂”宣传活动,进行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普及宣传,确保“社区有任务、小区有阵地、家庭有互动、校园有读本、食堂有管理”,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普及“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区卫健局)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年底前向区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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