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937180/201911-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11-06
文号: 关键词: 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决算编制说明

2019-11-06 16:31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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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3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 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9

第三部分 词解释 30

四部分 附件 32

附件1 32

五部分 附表 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9

二、收入总表 49

三、支出总表 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4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及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划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实施全区食品行政审批。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区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动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参与制定我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股权出资登记并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1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12.负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负责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指挥、调度全区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运行。

13.负责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14.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1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1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17.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和认证工作。

18.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公示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9.统一管理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负责拟订提高全区质量发展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承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市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

20.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制修订和发布工作;负责管理采标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21.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全区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监督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过度包装、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22.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活动;管理和监督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组织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5.组织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26.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27.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8.承办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重点,加强“三大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非洲猪瘟防控、不合格药品排查等专项整治30余次;完成“两会”“雎水踩桥”“高中考”等食品安全保障10余次。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餐饮服务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并签定承诺书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8%,“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1%;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560批次,快检700批次,完成药械化监督抽检80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油气管道、电梯、危化品生产企业等安全检查20余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0余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400余台件,发现隐患34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份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管控分级102家,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2次。

3)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汽车及零配件、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开展专项整治,立案查处绵阳市安州区森元化工有限公司无生产许可证从事危化品硫化钠生产经营活动,处罚款2.34万元。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抽检,组织抽查电线电缆、建材17批次。

2.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全区共有各类企业21311户,2018年以来新设立户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执照6081,动产抵押登记75件,股权出资登记44件,完成企业简易注销登记73户;创新注册登记方式,开通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与四大银行建立“政银合作”,实现登记办照“零见面”,全年电子化登记总申报数505件,审核通过476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次,抽查企业202户、农专社11户。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2017年度我区企业年报率达93.54%。

3)突出消费维权。开展“12315”“老年消费维权”等宣传活动,发放消费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5条,接受消费维权咨询717件次。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站点作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9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

4)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全面完成我区网络商品交易主体数据库建立工作,建立网络企业电子档案61户,办理电子链接标识55户;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检查网站、网店127家,摸排涉嫌网络违法线索21条;办结涉嫌网络违法案件8件。

5)做好计量检定。加大对加油机、水电气表、集贸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检定,全年共检测计量器具11494台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检定任务。

6)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今年共查处各违法违规案件294件,结案294件,结案率100%,移交涉嫌销售假药案件1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强化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智慧工商”平台和涉企信息归集平台公示案件217件。

3.创新举措,助推经济发展

1)严格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各项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检查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红盾春雷”“质检利剑”等质量工作专项行动,夯实质量基础。今年我区将组织首届质量奖评选活动。

2)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进托普无花果国家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指导佛手柑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准备作。将安州区川磷化工公司、四川好农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纳入十三届四川省名牌企业培育对象,积极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开展“送商标”活动,送出商标8个,其中涉农企业6个申请注册商标389件,注册成功305件。

3)加强广告合同监管。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3期,检查涉农企业合同11份。全面开展落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复查验收和新申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目前我区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

 4.融入大局,主动作为打造特色亮点

1全力推进巩固深化“双安双创”牵头开展巩固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通过与农业部门共建网格化监管网络、共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共建联合执法机制、共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共同推进建设规范公信力高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双安双创”深度融合。

2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借力“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手段,在花荄镇和桑枣镇试点引入中食药监管信息查询平台将企业资质、安全溯源等20余项事项列入监管范围。目前,辉达粮油、豪茂魔芋、四海香餐饮等39家企业已入驻该平台

3)抓好环保问题整治工作。牵头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散乱污”企业421家,已完成整治419整治2,完成比例99.52%。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和“回头看”工作,积极做好印刷门店、餐饮单位、砂石砂场等重点行业环保问题整改。完成16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注销工作。

4)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抽调业务骨干20余人组成巡查小组,深入开展贸市场规范、”行业、食药安全集中整治,组织拆除集贸市场内违章搭建1700㎡

5)开展脱贫攻坚。督促完成两河村硬化道路建设4.37公里,泥碎路2.13公里,蓄水池9口;完成美丽新村项目入户道路共计2.36公里落实一对一帮扶,为贫困户发放鸡苗3000余只,中药材老虎姜苗28000苗完成改造厨房、厕所50余户。目前,两河村12户贫困户通过区级脱贫验收,两河村省级贫困村摘帽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5.聚焦党建主业,引领从严治党新常态

积极申报区级党建示范机关,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制定《党建工作计划》,7个党支部签订责任书,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重走长征路”“微党课讲堂”等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新时期下市场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清理各类职权74项,随机抽查上班纪律、公车私用等问题19次,发送廉政提醒信息400余条次,督办群众信访案件2件

二、机构设置

安州区食药工质局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1个,财政补助事业机构2个。因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本年我局参公事业单位(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增挂区盐政监督稽查大队牌子,增设特殊食品监管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食盐经营、消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工作;建立问题食盐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盐安全性评价和风险监测,负责食盐安全风险排查、预警和交流;负责食盐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配合卫计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配合工信部门推进食盐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负责食盐质量与安全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安州区食药工质局收入2588.89万元,较上年收入增长223.67万元,增加9.46%;支出2702.20万元,较上年支出增长488.91万元,增加22.09%。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目标绩效及离退休慰问费、乡镇人员补贴、上级补助资金等的增加。

图一: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安州区食药工质局总收入258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270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03万元,占总支出的83.86%;项目支出436.17万元,占总支出的16.14%。基本支出226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1.4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57.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2.77万元。

图二:收入、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88.89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3.67万元,增加9.46%;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702.20万元,较2017年支出增加488.91万元,增加22.0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目标绩效及离退休慰问费、乡镇人员补贴、上级补助资金等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20万元,占本年支出

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488.91万元,增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20万元,其中:基支出2266.03万元,项目支出436.17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1.45万元,占比77.0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99万元,占比9.55%。

   3.医疗卫生与计生服务支出362.76万元,占比13.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02.20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92.62万元,完成预算98.8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原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76.81万元,完成预算5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尚未完成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务项)支出决算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46.32万元,完成预算97.5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原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支出决算46.54万元,完成预算62.9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项目执行和支付尚未完成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14.98万元,完成预算9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47.72万元,完成预算9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59.09万元,完成预算9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34.76万元,完成预算9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72.24万元,完成预算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的支付尚未完成。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4.91万元,完成预算1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的执行尚未完成。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支出决算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决算3.23万元,完成预算1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尚未完成执行。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224.09万元,完成预算5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尚未完成执行。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4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6.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7.05万元、津贴补贴322.42万元、奖金32.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47.72万元、职业年金缴5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22万元、离休费10.33万元、抚恤金26.77万元、生活补助7.99万元、奖励金816.35万元、住房公积金146.0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万元。

公用经费17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2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5.10万元、邮电费4.67万元、物业管理费5.23万元、差旅费6.87万元、维修(护)费2.46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0.97万元、工会经费28.25万元、福利费7.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2万元、其他交通费74.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15万元,完成预算94.13%,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公务接待费因接待批次减少等原因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占33.7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22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购置食品安全检测车一辆)该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5.77万元。全年按规定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85.7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快检、抽检。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6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的执法办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食品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3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04万元,下降39.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使公务接待费开支下降

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内容包括:部门之间的执法办案、工作交流、市场监管等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68(不包括陪同人员)人次,共计支出4.72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本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总要求,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编制完整、合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量化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项目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较好的巩固“双安双创”成果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到位,加强“三大安全”监管成绩显著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监督执法及业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全年开展“12315”“老年消费维权”等宣传活动,发放消费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5条,接受消费维权咨询717件次。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站点作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9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预算单位

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

执行数:

7

其中-财政拨款:

7

其中-财政拨款:

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消费行业专项整治,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完成全年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计划完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消费行业专项整治,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放心舒心购物环境打造

单位1 量值 1.00 单价6000.00 金额6000.00

单位1 量值 1.00 单价6000.00 金额6000.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经费

单位 件 量值 400.00 单价 100.00 金额40000.00

单位 件 量值 400.00 单价 100.00 金额40000.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宣传

单位 次 量值20.00  单价 1200.00 总金额 24000.00

单位 次 量值20.00  单价 1200.00 总金额 24000.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投诉、举报按时限要求调查处理,其他项目业务按单位工作安排进行

在2018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

完成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消费环境的影响

提高全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净化消费环境。

提高了全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净化消费环境。

2.质量监督执法及业务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5万元,执行数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各项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检查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红盾春雷”“质检利剑”等质量工作专项行动,夯实质量基础。加大对加油机、水电气表、集贸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检定,全年共检测计量器具11494台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检定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质量监督执法及业务管理

预算单位

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05

执行数:

9.05

其中-财政拨款:

9.05

其中-财政拨款:

9.0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质量强区”各项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检查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红盾春雷”“质检利剑”等质量工作专项行动,夯实质量基础。加大对加油机、水电气表、集贸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检定

完成了开展“质量强区”各项工作,完成“红盾春雷”“质检利剑”等质量工作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测计量器具11494台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检定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计量法》非强制检定的电子天平、灯光光度计、PH酸度计等企事业单位实验室用品

单位 台件 量值1000 单价 10 金额10000

单位 台件 量值1000 单价 10 金额100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计量法》规定的燃油加油机、水表、电表、燃气表、衡器(用于贸易结算)、压力表、血压计等11大项16小项计量器具的检定

单位 台件 量值 1000 单价 28 金额28000

单位 台件 量值 1000 单价 28 金额280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指导省级、国家级等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建立

单位 户/次 量值 525  单价 100 总金额 52500

单位 户/次 量值 525  单价 100 总金额 525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检定期间要求完成该项工作

在2018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

完成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全区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

承担计量工作的监督,规范计量数据的使用

承担计量工作的监督,规范计量数据的使用。

效益指标

 

 

 

 

3.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20万元,执行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全年共查处各违法违规案件294件,结案294件,结案率100%,移交涉嫌销售假药案件1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强化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智慧工商”平台和涉企信息归集平台公示案件217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场监督管理执法

预算单位

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2

执行数:

18.2

其中-财政拨款:

18.2

其中-财政拨款:

18.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执法部门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商品、 食品、特殊食品(含食盐)、保健食品、药械化的执法检查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行为;打击非法集资等。

查处各违法违规案件294件,结案294件,结案率100%,移交涉嫌销售假药案件1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强化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智慧工商”平台和涉企信息归集平台公示案件217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生产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及案件查处以及上级安排开展的各项执法检查工作经费

单位 户/次 量值1620 单价 100  金额 162000

单位 户/次 量值1620 单价 100  金额 1620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开展 监管及案件查处商品质量检验

单位 项 量值1 单价 20000 金额20000

单位 项 量值1 单价 20000 金额20000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生产流通环节案件查处工作

维护合法、合规、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维护合法、合规、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项目完成指标

 

 

 

 

4.市场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04万元,执行数为5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食品、商品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开展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管;开展全区旅游市场、广告、合同、商标等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督检查专项业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日常监督管理

预算单位

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04

执行数:

54.04

其中-财政拨款:

54.04

其中-财政拨款:

54.0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职能开展食品、商品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开展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管;开展全区旅游市场、广告、合同、商标等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督检查专项业务。

根据职能开展食品、商品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开展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管;开展全区旅游市场、广告、合同、商标等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督检查专项业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开展食品、商品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开展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管;开展全区旅游市场、广告、合同、商标等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督检查.

单位10 量值 1.00 单价54040 金额54040

单位10 量值 1.00 单价54040 金额5404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监管工作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20万元,执行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非洲猪瘟防控、不合格药品排查等专项整治30余次;完成“两会”“雎水踩桥”“高中考”等食品安全保障10余次。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餐饮服务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并签定承诺书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8%,“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1%;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560批次,快检700批次,完成药械化监督抽检80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预算单位

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2

执行数:

18.2

其中-财政拨款:

18.2

其中-财政拨款:

18.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非洲猪瘟防控、不合格药品排查等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餐饮服务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并签定承诺书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非洲猪瘟防控、不合格药品排查等专项整治30余次;完成“两会”“雎水踩桥”“高中考”等食品安全保障10余次。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餐饮服务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并签定承诺书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8%,“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1%;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560批次,快检700批次,完成药械化监督抽检80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
成本指标

开展食品药品专项工作

单位1量值10单价18200 金额18200

单位1量值10单价18200 金额18200

……

时效指标

专项整治工作

在2018年12月31日前100%完成

完成100%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5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7万元,比2017年减少67.21万元,下降28.2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降低“三公”消费,部分费用尚未完成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安州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食品快检、抽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管事务,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原绵阳市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机改后2019年单位名称更改为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股、食品监管管理股、餐饮服务业监督管理股、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与合同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计量与标准化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股、人事教育与财务规划股特殊食品监管股);8个派出机构(包括:花荄、新城、黄土、秀水、雎水、塔水、桑枣、河清食药工质所机改后2019年名称更改为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1个食药稽查队,财政补助事业机构2个(计量测试所、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

因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本年我局参公事业单位(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增挂区盐政监督稽查大队牌子,增设特殊食品监管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食盐经营、消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工作;建立问题食盐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盐安全性评价和风险监测,负责食盐安全风险排查、预警和交流;负责食盐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配合卫计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配合工信部门推进食盐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负责食盐质量与安全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及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划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实施全区食品行政审批。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区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动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参与制定我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股权出资登记并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1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12、负责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负责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指挥、调度全区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运行。

13、负责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14、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1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1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17、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和认证工作。

18、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公示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9、统一管理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负责拟订提高全区质量发展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组织品牌产品创建工作;承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市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

20、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制修订和发布工作;负责管理采标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21、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全区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监督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过度包装、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22、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活动;管理和监督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组织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5、组织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26、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27、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8、承办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9、负责全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助配合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我局行政编制89人,行政工勤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17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1人(本年调减2人),合计编制124人。年未实有人数行政人员88人,行政工勤6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事业1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1人,遗属人员11人,共计19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安州区食药工质局收入258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89万元,占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3.67万元,增长9.4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安州区食药工质局支出合计270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03万元,占83.86%;项目支出436.17万元,占16.14%。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488.91万元,增长22.09 %。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总额为162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4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42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2081.44万元,完成预算154.78%。决算数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38万元,完成预算82.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使公务接待费开支下降。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43万元,占87.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扣除85.77万元车辆购置)2017增加3.22万元,增加11.3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占12.97%2017年下降3.04万元,下降39.17%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性债务发生,截目201812月31日,政府性债务余额为0;我局非税收入主要为行政刑事罚没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要求缴存入财政非税专户并及时缴入国库。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按财政部门要求纳入采购管理。本单位2018年度预决算财政信息按要求在指定的网上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本单位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专款专用,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整体绩效。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本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总评分为267.88分。一年来,区食药工质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双安双创”成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三大安全”监管,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连续两年度被评为“四好班子”先进集体,年度内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突出重点,加强“三大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非洲猪瘟防控、不合格药品排查等专项整治30余次;完成“两会”“雎水踩桥”“高中考”等食品安全保障10余次。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餐饮服务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并签定承诺书积极推进餐饮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8%,“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1%;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560批次,快检700批次,完成药械化监督抽检80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油气管道、电梯、危化品生产企业等安全检查20余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0余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400余台件,发现隐患34起,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份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管控分级102家,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2次。

3)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汽车及零配件、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开展专项整治,立案查处绵阳市安州区森元化工有限公司无生产许可证从事危化品硫化钠生产经营活动,处罚款2.34万元。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抽检,组织抽查电线电缆、建材17批次。

2、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全区共有各类企业21311户,2018年以来新设立3877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执照6081,动产抵押登记75件,股权出资登记44件,完成企业简易注销登记73户;创新注册登记方式,开通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与四大银行建立“政银合作”,实现登记办照“零见面”,全年电子化登记总申报数505件,审核通过476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次,抽查企业202户、农专社11户。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2017年度我区企业年报率达93.54%。

3)突出消费维权。开展“12315”“老年消费维权”等宣传活动,发放消费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5条,接受消费维权咨询717件次。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站点作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39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

4)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全面完成我区网络商品交易主体数据库建立工作,建立网络企业电子档案61户,办理电子链接标识55户;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检查网站、网店127家,摸排涉嫌网络违法线索21条;办结涉嫌网络违法案件8件。

5)做好计量检定。加大对加油机、水电气表、集贸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检定,全年共检测计量器具11494台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检定任务。

6)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今年共查处各位违法违规案件294件,结案294件,结案率100%,移交涉嫌销售假药案件1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强化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智慧工商”平台和涉企信息归集平台公示案件217件。

3、创新举措,助推经济发展

1)严格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各项工作,加大对工业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检查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红盾春雷”“质检利剑”等质量工作专项行动,夯实质量基础。今年我区将组织首届质量奖评选活动。

2)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进托普无花果国家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指导佛手柑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准备作。将安州区川磷化工公司、四川好农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纳入十三届四川省名牌企业培育对象,积极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开展“送商标”活动,送出商标8个,其中涉农企业6个申请注册商标389件,注册成功305件。

3)加强广告合同监管。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3期,检查涉农企业合同11份。全面开展落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复查验收和新申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目前我区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

 4融入大局,打造特色亮点

1全力推进巩固深化“双安双创”牵头开展巩固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通过与农业部门共建网格化监管网络、共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共建联合执法机制、共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共同推进建设规范公信力高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双安双创”深度融合。

2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借力“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手段,在花荄镇和桑枣镇试点引入中食药监管信息查询平台将企业资质、安全溯源等20余项事项列入监管范围。目前,辉达粮油、豪茂魔芋、四海香餐饮等39家企业已入驻该平台

3)抓好环保问题整治工作。牵头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散乱污”企业421家,已完成整治419整治2,完成比例99.52%。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和“回头看”工作,积极做好印刷门店、餐饮单位、砂石砂场等重点行业环保问题整改。完成16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注销工作。

4)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抽调业务骨干20余人组成巡查小组,深入开展贸市场规范、”行业、食药安全集中整治,组织拆除集贸市场内违章搭建1700㎡

5)开展脱贫攻坚。督促完成两河村硬化道路建设4.37公里,泥碎路2.13公里,蓄水池9口;完成美丽新村项目入户道路共计2.36公里落实一对一帮扶,为贫困户发放鸡苗3000余只,中药材老虎姜苗28000苗完成改造厨房、厕所50余户。目前,两河村12户贫困户通过区级脱贫验收,两河村省级贫困村摘帽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5、聚焦党建主业,引领从严治党新常态

积极申报区级党建示范机关,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制定《党建工作计划》,7个党支部签订责任书,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重走长征路”“微党课讲堂”等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新时期下市场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清理各类职权74项,随机抽查上班纪律、公车私用等问题19次,发送廉政提醒信息400余条次,督办群众信访案件2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我单位认真按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并经区人大批准执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

(二)存在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每年需适时完善

2、支出的评价对象涉及项目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3、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绩效评价工作资料,内容粗浅。大多数时候只能借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为绩效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

4、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5、因预算安排不足,追加预算不能及时到位,对保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4、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做好绩效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

 

                                   20199月5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收入决算总表.XLS收入总表.XLS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XLS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支出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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