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4062512/202404-00001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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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2 |
文号: | 关键词: | 监测方案 |
安州区国控站点周边空气质量比对监测方案(第二次)
安州区国控站点周边空气质量比对监测方案(第二次)
为了解安州国控站点周边空气质量状况,拟对站点周边开展空气质量摸底监测,根据数据情况分析空气质量状况。由于安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无相关监测设备及资质,现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监测。
一、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指标监测设备及能力。
二、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项目监督小组和监测站项目经办人组成。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每个点控制价(1.5万元),最高限价金额(4.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本次询价评审办法为: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4月7日12:00前)通过电话或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步发送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完成无异议后,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竞标人的报名材料进行统计;确认报名成功,确认报名成功,并反馈竞标人报名结果。4月7日15:00前报名成功单位在委托检测群里以密码形式发送报价,4月7日15:10分之前在委托监测群里发送报价密码。报价单位中最低价格单位为本次对比监测合作单位;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直至产生最低报价。监测期间由中标单位负责设备和工作中的各种安全。
五、监测点位
PM10,PM2.5:国控空气自动站点位;拟选点位1(南湖公园);拟选点位2(气象监测点),应提供每台设备之间连续运行5天以上的数据偏差分析。
六、监测频次及项目
PM10,PM2.5:同步连续监测十五天
七、分析方法
PM10,PM2.5:按照《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 )》以及《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进行分析。每个项目均采用同一方法进行监测,确保数据可比对,提供日均值数据。
八、监测报告要求
形成监测报告比较分析各站点数据变化情况,给出优化意见。
九、监测时间要求:
根据监测站的采样时间确定。
十、项目公示:
本次询价公告的公示采用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公示地址为安州生态环境局一楼公示栏,安州区政务网,公示时间为4月2至4月7日。
报名联系人:张亚丽
报名电话:0816-4368235 18980146696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