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4062512/202003-0000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机构: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3-20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公告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公告

2020-03-20 12:30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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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对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4368255(绵阳市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326652(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绵阳市安州区中医街)

1、项目名称: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

3、建设单位: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负责人:唐微(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6035510350000003512510401,登记注册证:BH004862),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属于新建项目。根据《罗浮山游览区详规》、 《桑枣镇总体规划》及桑枣镇打造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需要,拟新建一条起止点连接成青路,绕开桑枣场镇的二级公路,以缓解桑枣镇省道 S105 成青路过境段交通压力。故,2018年6月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进行发改立项,拟新建一条二级道路,起于桑枣镇高堰子(起点桩号 K0+000),经土桥子、桑河路、魏家院子、止于桑枣中学侧(止点桩号 K3+628.018),总长约 3.628km 的环线公路工程以连接省道S105成青路(路线走向如公示本红色段 1-1 所示),道路等级设计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 80km/h,全线路基宽度 14m。项目占地 200.361 亩,根据本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绵自然资规函[2019]16号及绵阳市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绵安住建函[2019]30 号),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路线走向满足《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占总投资1.9%。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安发改[2018]82号),和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具文《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罗浮山温泉康养小镇环线公路工程两阶段初设文件及概算文件的批复 》 (绵安交发[2019]8 号),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桑枣镇人民政府、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安州区分局、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联合编制的《安州区桑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及《安县桑枣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中“道路交通规划图”(见附图),项目已纳入桑枣镇 2014~2030 交通规划。 故,项目符合桑枣镇总体规划。

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及桥梁建设过程中桥墩涉水施工对地表水体的污染、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设有专门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点,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地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施工废水均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的回用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利用租用村民房屋旱厕收集,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地表径流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引入沿途沟渠,利用重力坡降引水,设置管道直径不小于1m,可满足暴雨洪水期过水需要;桥梁施工产生泥浆水中泥浆运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淤泥、弃渣等运至指定地点堆放。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应加强交通管理,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污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及施工器械尾气、沥青烟尘等。通过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原则,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及时清除路面尘土,设置密闭围挡,厂地硬化,车辆限速,禁止超载,安装尾气净化器,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周边环境影响。项目不设沥青搅拌场和堆置场,液态沥青砼停留时间短、产生量小,完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沥青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沿线汽车尾气,通过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专人清除路面,公路两侧进行绿化等措施降尘。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道路施工交通噪声以及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临敏感点一侧对施工围挡加高,必要时加装临时隔声屏等措施降低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通过设置绿化带,加强行车管理,居民区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道路维修养护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土石方统一运往临时弃渣场,回填综合利用;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运至桑枣镇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小型垃圾临时堆放点,聘请专人定期清除,并运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处理,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遗撒。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对其集中收集后清运处置。

(5)其他: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事故蓄污池。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截排水沟、护坡、拦挡、遮盖,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做好“三防”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遵循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的基本原则,落实相关环保及水保措施,确保项目对罗浮山游览区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在绵阳市安州区政务网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公众对项目反对意见的反馈信息,无人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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