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延期的公示
根据绵阳市安州区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期的申请。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川环疫[2020]11号)文件要求,经我局联席会审议,同意延长绵阳市安州区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期限2个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3月10日-3月12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邓钦中 邓定蓉
电 话:0816-4326653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川环疫[2020]11号)
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1.PDF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