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7273422/202312-00012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文机构: 安州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3-12-28
文号: 关键词: 审计

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结果

2023-12-28 09:06文章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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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川委办〔2019〕32号)的规定,绵阳市安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2023223日至2023428江涛同志担任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党委书记期间对贺松同志担任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川乡政府”)乡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领导基本情况

1.江涛同志基本情况

江涛同志于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党委书记,主持高川乡党委全面工作。

2.贺松同志基本情况

贺松同志于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高川乡政府全面工作。

(二)被审计领导所在乡镇基本情况

高川乡地处龙门山中段,属中山地貌,距区政府驻地53公里,西与绵竹市清平镇相连,北与茂县土门镇接壤。幅员面积173平方公里,辖4个村(高川村、茅香村、天池村、泉水村),1个社区(接龙社区),35个村(居)民小组。该乡利用林下资源优势,中药材种植为全乡农业主导产业,以黄连、重楼、厚朴、黄柏、杜仲种植为主,同时推动发展林下食用菌、养蜂、跑山鸡、冷水鱼等种植养殖业

(三)高川乡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总体情况

1.水资源。高川乡境内有凯江(干河子)、高川河、泉水河共3条河流经过。辖区内集中饮用水源地1处,场镇集中供水由高川乡民生水厂统一供水。

2.土地资源。高川乡耕地保有量18.38公顷。

3.森林资源。高川乡林地面积258257.1亩,森林面积254182亩,公益林面积13480.82亩,森林覆盖率98.42%,名木古树3棵。

4.矿产资源。辖区内有矿产企业7家,沙石加工企业3家。

5.环境情况。高川乡共有合作社22家,家庭农场、规模户5家,规模养殖场2个。该乡垃圾压缩中转站1个,垃圾车2辆。场镇污水处理厂1个,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处。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任职期间,江涛和贺松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采取措施并取得以下成效:

高川乡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落实网格责任人员;建立了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重大事件预案和预警机制;设立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规范耕地地力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惠民资金发放程序,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专户直发。辖区内广东坝水电站、高川坡水电站等水电站按照要求建立了一站一策;2020年至2022年完成改厨改厕217户;辖区内绵阳市安州区马鞍林矿业有限公司、绵阳晶宝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矿产开采权。

但本次审计发现,高川乡还存在河长制标识标牌更新不及时未批先建、生活污水直排、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综合上述情况,审计认为江涛同志贺松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河(湖)长制标识标牌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河长巡河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四家砂石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扬尘管控。

(四)一个砂石堆料转运场未建喷淋等防尘设施且废水直排。

(五)民生水厂未及时更新办理卫生许可证。

(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河道滩地5.21亩。

(八)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的两处堆料占用林地36.42亩未办手续。

(九)2020年未按要求完成生态文明目标任务。

(十)高川乡对环境保护网格员监督不到位,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不规范,转运不及时。

(十一)两家商户污水直排。

(十二)未按合同约定考核服务企业即支付垃圾清运费23308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本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绵阳市安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意见,并提出了处理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高川乡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及时制止并上报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并及时将动态上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扬尘污染政策要求。加大水资源监控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台账管理,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

五、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川乡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不规范,转运不及时的问题,已加强管理;针对河长公示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已及时更新;针对砂石堆料转运场未建喷淋等防尘设施的问题,已督促该企业建立喷淋等防尘设施;针对2020年生态文明目标任务未完成目标考核的问题,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今后全面完成;针对商户污水直排的问题,已督促两家商户维修整改;针对违规侵占的问题等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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