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7273422/201912-0001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文机构: 安州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12-30
文号: 关键词: 自然资源资产

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谢刚同志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果

2019-12-30 15:40文章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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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审计局于2018年622日至20193月20日,对谢刚同志担任区高川乡党委书记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重点抽查了高川乡经发办、村建环卫中心、农办、林业站4个部门,接龙社区、二郞村、茅香村、泉水村等4个村(社),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谢刚同志基本情况

谢刚同志, 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任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二)高川乡基本情况

高川地处龙门山中段,属中山地貌,位于安州区西北部,距区政府驻地53公里,西与绵竹市清平乡相连,北与茂县土门乡接壤。全乡幅员面积173平方公里,辖高川、新桥、二郎、茅香、甘沟、泉水和天池7个村,接龙1个社区,共计56个村民小组和3个居民小组。共2847户、6217人。

高川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3℃,无霜期210多天,是一个资源富集、发展潜力大的乡镇。实施退耕还林后,森林覆盖率达98%;动植物资源品种达1100多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金丝猴、红腹锦鸡;有珍稀植物栱桐、红豆杉、银杏等,是一个以林业、矿产、电力为主的资源型乡镇。

(三)高川乡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总体情况

1.水资源情况。高川乡境内主要有高川河、泉水河、雎水河三条河流经过。境内现有水源保护地1处,场镇集中供水厂1个。

2.土地资源情况。高川乡现有农用地16644.85公顷;建设用地227.61公顷。

3.森林资源情况。高川乡现有林地16310.29公顷,2018年森林蓄积量为67.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98.42%。

4.矿产资源情况。高川乡拥有丰富的磷矿、石灰岩等矿产资源,目前有矿山企业10家。

5.环境情况。高川乡内现有2个规模养殖场(养猪场1个,养羊场1个);该乡于2018年3月开始将场镇街道区域垃圾转运至雎水镇,由区环卫所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根据绵阳市安州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高川乡辖区内现有垃圾桶228个,垃圾池31个,垃圾收集车4辆、垃圾转运车3辆;年垃圾分类处理量273.75吨、垃圾无害化处理量660.65吨;该乡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新桥村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正在建设中。

(四)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谢刚同志任高川乡党委书记期间,重点审计了谢刚同志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对该镇水源地保护、河长制、河道采沙、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垃圾收集转运、环境保护、林地保护矿产开采等事项进行了调查。

二、审计评价

任职期间,谢刚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以下成效:

建立了河长制并成立了河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川乡一河一策及2018年工作计划(干河子)》等工作计划,针对干河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治理、管理目标,并明确了牵头单位,通过了区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结果良好;该乡2016年、2017年的耕地保护责任标考核为合格;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与各村签订了《高川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制定了《高川乡垃圾专用转运车辆管理制度》、《高川乡农村保洁员与监督管理制度》等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制度;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明确职责和火灾应急处置相关措施,与公益林实施村组签订了管护责任书,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评为先进乡镇;乡卫生院设立了污水站、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建立了《医疗废物产生》等台帐;建立了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发放程序,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专户直发。

但通过此次审计发现,高川乡还存在垃圾压缩站管理不到位、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水源地保护区管理等问题。

综合上述情况,审计认为谢刚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

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化情况。

审计涉及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变化情况。资源变化情况见下表:

 

主要指标

2015

2017

期间变化

情况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土地

耕地保有量(公顷)

27.91

27.91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330.92

227.61

减少103.31

森林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64.91

66.6

增加1.69

林地面积(万公顷)

1.63

1.69

增加0.06

森林覆盖率(%)

94.91

98.32

增加3.41%

(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

 

主要指标

2015年

2017年

期间变化情况

节能环保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89%

增加19%

审计涉及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变化情况。质量变化情况见下表:

区环保局2015年-2017年未监测水源地水质,2018年开始对高川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审计重点对矿产资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收集、转运、中转设施建设配置,占用耕地、林地,森林防火制度建立,林木采伐,公益林、防护林巡察监管,水源地保护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置,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关注。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垃圾压缩站管理不到位。

经对二郞村、泉水村2个由乡政府管理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实地查看发现,上述2处垃圾中转站铁皮盖破损,抽水泵坏后也未及时修补,造成雨天污水外溢的情况。

以上行为不符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责成高川乡人民政府及时修补垃圾中转站的铁皮盖和抽水泵,避免污水外溢污染环境。

2.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

审计组实地抽查发现,高川乡茅香村2组有2处随意倾倒生活生产等垃圾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成高川乡人民政府督促茅香村及时清理垃圾,规范垃圾收集,今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水源地保护区管理不规范。

经对高川乡饮用水源地现场查看发现,饮用水源地未按照规定设立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标识标牌,部分应设立标识标牌的地点未设立标识标牌

以上行为不符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责成高川乡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及时规范设立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标识标牌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成高川乡人民政府加强管理,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不得再发生类似情况。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一)审计期间,群众举报线索情况。

1、采矿后植被未恢复的问题。

在审计期间,审计组收到群众举报,举报内容之一为:高川乡境内二郎矿业采矿后,没有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审计组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至原区国土局,原区国土局在审计期间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审计组进行了反馈。

根据原区国土局 《关于群众举报安县高川乡二郎钙矿相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复函》(绵国土资安分函〔2018〕314号):现场核实情况为该矿正对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现场核查时处于停产整改状况,未进行生产开采。矿山在开采区采取植树播草等绿化措施促使矿石环境恢复。同时区林业局利用矿山缴纳的植被恢复费进行了异地造林,增加森林面积,并要求该矿山对开采后闲置土地及时恢复植被。

2、河道被破坏污染的问题。

在审计期间,审计组收到群众举报,举报内容之二为:高川乡境内存在几家砂厂在河里采砂,破坏环境、中铁十九局隧道矿渣乱堆乱放,排入河道的污染没有妥善处理、两条河的河长对河流保护履责不到位,存在破坏河床、影响河道防汛的问题。审计组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至原区水务局,原区水务局在审计期间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审计组进行了反馈。

根据原区水务局《关于落实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的复函》:上述问题为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在区高川乡高川村河开展现场督查反馈的问题,区上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高川乡已对相关河道坑凼进行回填,已整改完成;中铁十九局对施工河段存在的坑凼进行了回填复平,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对洞口施工平台进行了修整,对河道左岸洞碴覆盖破损位置重新进行了覆盖,已通过区上相关部门验收;区水务局加强了电站生产的全程监控,严格执行下泄生态流量标准,目前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安州区第X510000201811260037号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根据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州区第X510000201811260037号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绵安府函〔2018〕169号):2018年,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绵阳市安州区高山镇(应为高川乡)、雎水镇山里面很多矿山、开采无序,破坏生态环境。一条通山公路全部被重车压烂,道路灰尘严重”问题。

经区政府调查, “绵阳市安州区高山镇(应为高川乡)、雎水镇山里面很多矿山,开采无序”问题不属实;“破坏生态环境” 和“一条通山公路全部被重车压烂,道路灰尘严重”问题属实。区政府对上述问题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关于高川乡位于千佛山自然保护区内的矿石企业及其关停情况的说明。

根据区国土局提供的《关于千佛山自然保护区内矿石企业及其关停情况的说明》: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州区境内共涉及5宗矿业权(3宗采矿权和2宗探矿权),目前3宗(石笋梁子磷矿、黄洞子磷矿、高川乡采石场)采矿权均已拆除办公生活用房和地面设施设备,封闭井硐,并实施生态恢复。2家探矿权中,高川磷矿探矿权已将勘查范围全面避让退出保护区,黄洞子磷矿探矿权已停止勘查,封闭井硐,并按程序上报注销勘查许可证。

六、审计建议

(一)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及时配套完善、维护环卫等相关设施,落实日常工作人员及经费,确保环保设施发挥实效;全面清理整治垃圾乱堆乱倒等现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督查和宣传的力度,加强居民环保意识教育,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农村面源污染管理。

(二) 强化管理,加强区域环境保护。按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规定,规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标志的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坚决严禁在保护区内出现养殖等破坏环境的现象。

(三)强化沟通协调,持续推动环境治理。

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制定符合该乡实际情况的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按照上级的要求整改到位并加强后续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加快高川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早日实现场镇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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