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777564/202311-00002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文机构: | 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3 |
文号: | 关键词: |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决算 |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决算
2022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3 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17
第四部分 附件 18
第五部分 附表 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安州区内保障性住房、公产房的维护、维修和租金收缴工作;负责安州区内保障性住房入住对象的常态跟踪服务;负责安州区保障对象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落实安州区保障性住房房源,审核租住保障性住房住房资格;协助做好安州区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绵阳市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建设局下设部门,是独立核算部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21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81万元相比增加了4%,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6.21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7.81万元相比增加了4%,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租房维修年限达到,从而增加了维修费用。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0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21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0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万元,占32%;项目支出140.00万元,占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21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81万元相比增加了4%,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6.21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4%,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租房维修年限达到,从而增加了维修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8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公租房维修年限达到,从而增加了维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1.2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73.12万元,占84%;城乡社区支出7.36万元,占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3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项)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款)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决算为173.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决算为1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50%。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2022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和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等,接待5批次,15人,人均67元/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1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型修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大型修缮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大型修缮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大型修缮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大型修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局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1.大型修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大型修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政策(项目)名称 |
大型修缮 |
||||||
项目主管部门 |
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安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 |
140 |
100%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140 |
14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全区1745套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及聘请三方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群众正常使用,生活方便、安全。 |
2021年全区1745套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及聘请三方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群众正常使用,生活方便、安全。完成率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面积 |
≧92200平方米 |
100% |
|
||
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套数 |
=1745套 |
100% |
|
||||
质量指标 |
第三方运营服务达标率 |
=100% |
100% |
|
|||
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验收合格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保障性住房维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
第三方提供房屋运营管理服务及时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大型修缮成本预算数 |
128.85万元 |
10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性住房基础结构设施完好率 |
≧98% |
100% |
|
|||
保障性住房正常使用率 |
=100% |
1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性住房运营机制及安全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 |
≧90% |
98% |
|
||
说明 |
无。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