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777564/202311-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文机构: | 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3 |
文号: | 关键词: |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决算 |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决算
2022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15
第四部分 附件 16
第五部分 附表 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造价咨询单位及造价执业人员的审查年检、市政基础及房屋建筑工程的结算确认、仲裁工程造价纠纷、代编代审工程标底、调查及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绵阳市安州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是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建设局下设部门,是独立核算部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2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11万元相比增加了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92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11万元相比增加了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2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92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万元,增长了1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1万元,增长1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出增加0.53万元,增长1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万元占 6%;卫生健康支出1.00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占8%;城乡社区支出24.39万元,占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决算为2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评价政策,实行科学考核。建立符合我局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增强单位竞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单位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局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绵阳市安州区建设造价管理站2022年无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