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777564/202302-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2-20
文号: 关键词: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20 09:36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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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3.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区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4.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拟订全区房屋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指导全区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定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全区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区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应用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承担工程消防、防雷、人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

10.负责拟订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12.负责全区城建档案验收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15.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7.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8.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督察。承担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

19.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20.负责拟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1.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贯彻执行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2.负责拟定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技术性文件。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对各种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3.牵头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并监督检查建设情况。组织协调群众防空防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建与训练。组织实施城市防空演习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组织编制城市防空人口疏散计划,指导防空疏散地域规划建设,组织指导防空人口疏散。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应急救援方案。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民防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负责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志愿者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动员人员应急疏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民防建设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及其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负责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的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25.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和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突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内涵。一是抓好新时代城市工作以召开安州区城市工作会为契机,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工作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绵阳市安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及城市规划和要素保障等系列配套文件,推进建设领域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表彰一批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发扬“工匠精神”,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城市建设工作尽心竭力,为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安州贡献力量。二是推进项目谋划和建设。围绕提升城市功能,积极谋化一批重点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齐城市建设工作短板,完成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调元大桥、乡镇污水处理厂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界牌片区开发、花老城区基础设施功能补短等,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3亿元。三是增强城市治理能力。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房屋加装电梯工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研究破解土地征收难题,完善城市居住功能;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的引领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全链条工作。

(二)突出运行调控,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建筑企业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建设组织模式,扶持龙头骨干企业超常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外、省外建筑市场,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规模和品牌效应。2023年,力争实现建筑业总产值66.6亿元、增速13%以上。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一系列房产新政真正落实到位,惠及开发企业和广大群众,刺激商品房销售和开发项目投资,确保安州区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全力推动存量“问题楼盘清零”,年底完成“水韵华庭”保交楼任务,力争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5%三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在公共平台公布办事指引,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和便利度。深化行政审批、房产认定、工程建设档案服务管理,在推动“放管服”措施中,边落实边总结,及时完善放管服措施,提高工作水平,真正叫响“住建服务”品牌。

(三)突出精细化管理,统筹推进住建领域安全和发展。一是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做好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住建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夯实质量监督。依法做好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打击建筑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开展建筑消防审查、验收和备案工作,确保消防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城市应急防控,供水、供气和物业小区、城市防汛、城乡自建房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等行业安全监管,深化平安住建建设,扎实开展涉稳楼盘处置、住建领域信访维稳等工作。四是严守环保底线。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常态化开展环保巡查和执法检查,铁腕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改造提升及管网、安州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等项目建设,规范生活污水垃圾处置,提高收集处理率,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7%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编制数为89名,公务员编制15个、参公编制23人、事业编制51人。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84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公人员14人、事业编制人员55人;离退休7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906.95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50.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绵阳市安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出区住建局。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6906.9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6.9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25717.57万元增加118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223240.00万元减少32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6906.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80.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44%,较2022年增加167.94万元。 项目支出5426.1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56%,较2022年减少2218.5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06.9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50.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绵阳市安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出区住建局。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6.95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9.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6.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8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8.00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8万元,占2.78%卫生健康支出43.13万元,占0.62%城乡社区支出5002.82万元,占72.43%;住房保障支出1569.13万元,占22.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19万元,占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人防队伍建设,维护人防办日常办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29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系统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39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系统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9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系统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4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系统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1.6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建监察专项业务工作,包括宣传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季度安全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等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开展质量强区相关活动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性进行排查,以及城建档案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及养护,城区路灯照明用电,以及塔水镇杆子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2.08万元,主要用于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安州区凯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4万元,主要用于建筑业、房产业统计人员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4.72万元,主要用于安州区棚户区改造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州区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及聘请三方进行日常管理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41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系统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房屋维修基金核算业务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2.19万元,主要用于安州区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06.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5.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绵阳市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加13.6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区住建局下属10个二级单位合并到局机关。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公务接待事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住建局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和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了287.50%。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环卫所职责职能划出,减少了环卫车辆。区住建局2023年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特种用车8辆。
  2023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32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84.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住建局固定资产总额21381.96万元。共有车辆3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26辆(环卫车26辆)。

2023年部门预算绵阳市安州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没有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突出绩效导向,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质量。加强专项预算的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原则,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进度支付。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虚列项目支出,不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政府采购,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按照《招投标法》等流程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十一、名词解释 (必须有)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住建局系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21

区住建局.部门预算-四川省部门预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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