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节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1月中旬,市住建委工作组对安州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个别餐饮商户、气瓶配送点及加气站存在安全隐患。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安州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汲取“6.1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和1月7日重庆食堂垮塌事故教训,杜绝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拟于近期对全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节前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小组
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康妍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波,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卢强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检查小组。检查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
组 长:李 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叶 军 邓革新 陈 灿 张 敏 李晓英
检查区域:黄土镇、花荄镇、界牌镇、桑枣镇、千佛镇区域内的燃气企业、LNG站、CNG站、液化石油气配送点
第二小组
组 长:卢 强 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 员:吕 林 陈 达 周 勇 阳 婷
检查区域:雎水镇、塔水镇、秀水镇、河清镇、高川乡区域内的燃气企业、LNG站、CNG站、液化石油气配送点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月27日至1月28日
三、排查、整治工作主要检查内容
(一)企业燃气经营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企业各类证照是否齐全合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消防演练记录情况,是否成立了应急抢险队伍、配备相关抢险物资、器材及车辆;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宣传记录情况。
(三)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各配送站(点)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站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记录;安全警示标志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等。压力容器是否执行定期检验、维护,是否配备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报警器的使用状态是否正常,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定期检测等。
(五)是否执行国家装卸、气瓶充装有关规程规定;是否严格实行空瓶、实瓶、待检瓶存放分区管理和钢瓶进出站管理的有关规定;被充装气瓶是否是合格钢瓶,是否按规范储存、销售;对超期钢瓶是否进行及时检验;对不合格钢瓶的及时回收、处理、登记记录情况等,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
(六)严查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瓶充装、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全面整治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