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749105/202208-00003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安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8-09
文号: 关键词: 主要职责

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2023-08-09 10:02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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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区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辖区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绵阳市安州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绵阳市安州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应急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市属在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菅准入管理。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十四)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区行政区域内震情跟踪、日常分析预测和重大宏、微观异常的核实和上报,提出震情趋势分析意见,负责地震监测体系的规划、建设,负责管理区地震台网监测中心工作。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九)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绵阳市安州区地震台网监测中心不再承担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绵阳市安州区应急调度中心不再承担应急信息行政管理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应急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区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震情跟踪及震情会商的组织、趋势意见的审核工作,负责地震监测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管理信息平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凊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4)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

2)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绵阳市安州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区应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内部审计、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工作。组织起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杈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区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査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査。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管理工作。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四)应急调度与预案管理股(防震与灾害救援股)。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绵阳市安州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地震监测预测等工作,承担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职责。负责震情会商的组织、趋势意见的审核、地震监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地震台网中心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地震、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股。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六)综合减灾与物资保障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全区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査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绵阳市安州区建安路6

机构负责人:刘益俊   局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43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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