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为2019-0081号地块位于安州区塔水镇朝兴街,出让面积54.6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其他规划要求: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安州规划分局绵安规函〔2020〕2号文件规定“因地块面积狭小,不能单独开发,建议与相邻地块整合开发利用,规划技术指标可参照相邻地块”。
二、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历天。
三、意向用地申请方式
凡在本公告所列的地块相邻周边持有待开发地块并有意向与该地块合并整合开发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公告时限内(节假日除外),请持意向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301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并签署真实姓名。报名截止,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拍卖方式出让。
报名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星大道3号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816-4338321
四、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绵阳市安州区政务网等公共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