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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91737998/202208-0000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 2022-08-12
发文机构: 发改局 号:
称: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词: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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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区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管理(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外)、能源发展和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总体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园区的指导。

(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制定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六)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七)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综合统筹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八)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推动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

(九)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跨市际间区域合作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区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三)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施工、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订全区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及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七)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能源节约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研究提出区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规划和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区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粮食和食糖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糖行政管理。配合中央、省储备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糖规模、总体布局及动用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物资储存、仓储管理和流通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指导全区农村科学储粮。

(二十一)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组织实施粮食财务和会计制度,负责国家和省、市预算的粮食政策性补贴的管理以及军供粮的财务结算;会同金融部门做好粮油收购资金的信贷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包干的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区粮食系统年度财务决算和财务报表,监督检查全区粮食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等工作。

(二十五)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区发展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人事、档案、退管、信息、宣传、安全、维稳、信访、全面创新改革、创新创业、精神文明创建、综治创建、后勤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

(二)综合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全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推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健全信用基础设施。承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协调对外跨区域合作重大问题,提出深化跨区域合作的政策、措施及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跨区域合作,指导并协调相关合作事项。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级储备粮财务管理政策,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企业税收政策协调落实工作。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汇总编制全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收支、会计预决算资料和财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指导并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规划股。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家鼓励类内资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承担成渝城市群、成都平原经济区协同发展相关工作。

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受理接件、办件监督、出件和发放行政许可证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指导、协调、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指导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落实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产业发展股(绵阳市安州区铁路建设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区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拟订和实施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开展全区相关国家、省、市、区级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管理。协调实施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并管理国家、省级、市级高技术和产业财政性资金项目。转报国家、省级核准的高技术和产业项目。承办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相关工作。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争取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投资和建设资金平衡建议,申报中央财政性投资。指导并协调跨区域合作综合交通相关事项。

统筹指导全区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涉及的重大问题。参与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审核转报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负责与铁路部门工作衔接。

(六)项目投资股(绵阳市安州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承办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监测研判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组织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统筹平衡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社会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提出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事业发展领域项目并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发展项目。

研究全区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牵头开展重大财经课题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并牵头提出全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整的建议。负责对全区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拟订全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协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经济协同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市、区)经济协作。研究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并指导、监督、考核。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相关股室审核或转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和政策性投资项目,安排民族地区市预算内投资资金。负责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

(七)价格和能源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环境整治、污染治理等国家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规定权限制订、调整、审核有关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核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组织实施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全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和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监测全区重要商品、生产资料和服务价格,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区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转报、验收能源投资项目。提出优化能源结构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和省、市水电、燃气等有关能源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监督管理工作。

(八)粮食调控和物资储备股(粮食监督检查局)。拟订全区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食管理。承担全区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粮食流通中央、省、市、区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建议,并按规定权限审核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加工业发展、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产业数据统计工作。

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落实并监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执行,协调粮食、棉花、盐业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受理、上报和分配全区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现代物流、粮食仓储、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物资储存、仓储管理和流通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粮食系统抢险救灾工作。

拟订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区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方面管理棉花等市级储备。负责全区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提出物资储备中央、省、市、区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并按规定权限审核和组织实施。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一楼

机构负责人:陈志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433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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