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发改局
号: 91737998/2019-0004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减税降费 发文日期: 2019-09-18
发文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号:
称: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词: 减税降费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浏览次数: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 知华星、悦西、港华、中恺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调整天然气价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57号)文件及《绵阳市安州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联动办法》(绵安发改价〔2018〕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1.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一档气价由原2.17元/立方米,调整为2.16元/立方米;二档气价由原2.55元/立方米,调整为2.54元/立方米;三档气价由原3.13元/立方米,调整为3.12元/立方米。2.居民合表用户以及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机关(连队)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监狱监房生活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由原2.36元/立方米,调整为2.35元/立方米。二、执行时间和要求1.本次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2.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中的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安发改价〔2015〕42号文件执行。3.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增值税改革红利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4月23 日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