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同意绵阳市安州区诗词学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绵阳市安州区诗词学会发起人:
你们申请“绵阳市安州区诗词学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你们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绵阳市安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此复。
绵阳市安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6月9日